寒冬已至,哈爾濱一些市民擔心出行時再遇到的士拒載的情況。有關方面稱,新出臺的《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將充分保障市民乘坐出租車的權益。
新出臺的《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以下三種情況屬出租車司機拒載行爲:“車輛開啓待租顯示器後,乘客招手停車後,不載客的”、“車輛開啓待租顯示器後,在乘客集散點待租時拒絕載客的”、“載客後,無正當理由中斷服務的”,以上情況一旦查證屬實,有關部門將對出租車司機處以1000元—2000元的罰款。同時,有關部門還在火車站、飛機場等出租車集中地帶安排專門的管理人員,規範場站出租汽車營運行爲,發現拒載行爲,立即處理。
“新法”爲出租車司機戴上了“緊箍咒”,而給乘客帶來的則是出行的順暢與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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