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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法院上演了一幕駭人聽聞的“法庭暴力事件”,一宗新聞官司剛由主審法官宣佈休庭,離開被告席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的《貴州都市報》全職特約記者寇啓偉,隨即遭到旁聽席上的原告親屬葉虹等人的辱罵、圍毆,直到十餘分鐘後法警前來制止,事態方告平息。被毆記者因後腦受到重拳襲擊住進貴陽腦科醫院。
記者因採寫批評報道引起新聞侵權糾紛,眼下在全社會已經被看作是一種正常的現象,通過正常的訴訟活動解決名譽權訟爭,也被看作是羣衆法律意識不斷提高的一種表現。然而,公然在法庭上對寫批評報道的記者進行打擊報復,迄今在全國尚屬罕見。
今天包括光明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青年報和本報在內的十餘家新聞單位的記者,對這起“法庭暴力事件”進行了聯合採訪。躺在病牀上正打着點滴、滿臉血痕的記者寇啓偉介紹說,這起新聞官司的起因是今年9月21日《貴州都市報》二版一篇題爲《誓將野蠻裝修進行到底》的批評報道。貴陽房管部門工作人員接到羣衆反映後,9月19日對一起野蠻裝修事件進行了查處,寇啓偉隨行採訪寫成此稿。報道中所涉及的“黃某”———貴陽市公安局退休幹部黃荷娣以房屋裝修是其兒子“組織施工”爲由,於11月12日向雲巖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寇啓偉及《貴州都市報》名譽侵權。
據寇啓偉回憶,12月13日上午大約10時30分左右,法庭開庭調查、辯論並經過雙方最後陳述,法官宣佈休庭擇期判決,審判長叫原被告雙方在庭審筆錄上簽字。他在簽字時,後腦突然遭到重拳襲擊,回頭一看,黃的親屬葉虹等人衝了上來,又罵又打,寇啓偉被逼到法庭的牆角,辱罵和毆打持續了十多分鐘。
有報道稱,法官叫來法警將行兇者隔開後,在寇的代理律師的要求下,法警將寇護送出法院。
據介紹,法官和法警都沒有當場宣佈對兇手採取任何強制措施。有律師指出,雖然當時法庭已宣佈休庭,但出庭參加訴訟的人員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是庭審的最後一道法律程序,對這種藐視法庭,嚴重干擾正常司法程序的行爲,法院應該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當天下午,寇啓偉在貴州都市報記者的陪伴下向宅吉派出所報了案。晚上,寇啓偉住進貴陽腦科醫院。值班醫生告訴記者,傷者系受傷後十餘小時入院,當時有噁心、嘔吐症狀,面部多發性挫傷,今天做了CT檢查,但結果尚未報告。
今天下午,近十家新聞單位的記者經過二十多分鐘叩門,終於叩開雲巖區法院分管副院長張雪松的辦公室,但她卻表示,她對這一事件“不知道情況”。當有記者提出要採訪辦案法官時,她一會兒說辦案法官在學習,一會兒說辦案法官也不瞭解情況,一會兒又說事件需要調查。
貴州都市報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這一事件表示強烈的憤慨。他說,報社將運用法律手段堅決維護記者的合法權益。
貴州省新聞記者協會副主席王保民對事件進行了強烈指責,他說:“記者竟在法庭上被人打傷,這是藐視法庭,無視法律尊嚴的行爲,性質極爲惡劣。”這位老新聞工作者呼籲,希望保護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的法規儘快出臺,同時也希望整個社會能形成一種有利於記者開展正常採訪工作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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