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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2時40分,一女子在家人和朋友的陪同下來到鄭州《城市早報》,她的一番話震驚了整個報社:因不堪丈夫暴虐凌辱,12月12日1時許,在深圳其租住處,她揮刀將丈夫殺死並肢解碎屍。
記者接到神祕電話
前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城市早報》一記者的手機突然響起,打電話的是一位新密市的朋友。這位姓高的朋友告訴記者:“我的一位朋友在深圳殺人了。她想在自首前見見你們報社的記者。”
當日下午2時40分,這位朋友來到報社,和他一起來的還有一男兩女。一名身上穿着白色棉衣的青年女子見到記者,哭泣着說:“殺人償命,這個我知道。但我要通過自己的事情,警示世界上所有的女人,一定不要太軟弱。”
報社立即將此事電告鄭州市金水公安分局。
自稱在深圳殺夫分屍
這位年輕女子流着淚告訴記者,她叫花玉芳,今年28歲,是新密市牛店鄉花家店村人。據花玉芳稱,12月11日晚上,她的丈夫谷鵬躍從浙江回到其深圳的家後,說他在浙江認識了一個女人,並和那個女人租了房子,現在錢不夠花,想向她要錢。她不給,丈夫便搶她的信用卡,並對她拳打腳踢。
花玉芳說,她陪着他喝葡萄酒。在喝酒期間,丈夫又對她暴打。她越想越生氣,便萌生了殺死他的念頭。見其酣睡在牀上,花玉芳就跑到廚房拿來菜刀,將丈夫砍死。接着,她又將丈夫的屍體進行了肢解。此後,她乘出租車,用黑色塑料袋將碎屍分別拋在了深圳南山區的垃圾堆中……
六年被打得傷痕累累
對於和谷鵬躍的初次相識,花玉芳說“記憶猶新”。她說:“1996年8月8日,谷鵬躍到我在新密市開的服裝店裏買衣服,我們從此認識。”沒過幾天,兩人便開始了同居生活,她萬萬沒有想到,噩夢般的生活從此開始了。
據花玉芳稱,與谷結識生活6年來,經常遭其暴打凌辱。哽咽處,花玉芳捲袖挽褲,胳膊上、腿上、脖子上……累累傷痕清晰可見。
1999年農曆八月初七,花玉芳與谷鵬躍的孩子出生了,而此時兩人還沒有結婚。據花玉芳自稱,就在她懷孕的時候,谷鵬躍也沒有停止過對她的打罵,如今自己的肋骨還是一邊高一邊低。
膽敢離婚就殺她全家
花玉芳說,2000年春節過後,谷鵬躍和別人一道來到深圳打工。2000年10月1日,谷鵬躍回到新密老家,提出要和花玉芳領結婚證。後來,花和谷鵬躍領了結婚證。
今年春節過後,在谷鵬躍的多次要求下,她領着孩子來到了深圳,一家三口在深圳市南山區租了房子。據花玉芳稱,谷鵬躍對孩子動不動便拳腳相加。所以,花又把在深圳呆了不到一個月的孩子送回了新密老家。
據花玉芳稱,她曾數十次向谷鵬躍提出分手和離婚,但遭到的是谷鵬躍更爲殘暴的毆打。花玉芳說,谷還曾威脅說,如果花玉芳膽敢和其分手離婚,就將花玉芳及其家人一起殺死。
殺人後首先想要自殺
花玉芳說,殺人分屍後,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死,她想一死了之。可想到家中年幼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時,她決定先回家看看,然後就自首。
12月12日晚8時25分,她坐上了深圳開往鄭州的航班,當天晚上11時左右回到鄭州妹妹家。她說,她告訴妹妹說自己殺死了谷鵬躍,並說準備找鄭州警方自首。13日上午11時左右,她給朋友高某打了一個電話,她告訴高某說自己殺了丈夫。
如果屬實將移交深圳警方
下午3時30分左右,警方經過簡單的訊問後,將花玉芳帶走。
在訊問花玉芳的同時,民警們通過電話和深圳警方取得了聯繫,並通報了案件的情況。
據民警介紹,如果深圳警方查得花玉芳所講的情況屬實,會把拘捕證傳到鄭州。鄭州警方可代深圳警方對花玉芳實施刑拘,等深圳警方來鄭後,將花玉芳移交給深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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