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6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公安局”的谷城縣公安局,被該縣一名教師推上被告席,理由是谷城縣公安局行政不作爲。12日下午3時,谷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狀告谷城縣公安局的是該縣四中教師李軍祥。現年41歲的李軍祥稱,1999年1月12日,當時在北河鎮一中任會計的他因爲加班費一事,與校長唐家斌發生衝突。谷城縣公安局北河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將李軍祥帶回派出所作了筆錄,並於1999年3月對此事進行了調解處理。李認爲北河派出所在做筆錄過程中,只有一位民警在場,不符合法律程序,且筆錄有多處失實,民警在沒有讓他細看筆錄的情況下讓他簽了字。而這份他沒有認可的筆錄作爲證據,給他帶來了一系列不公正的處罰。李曾多次找到谷城縣公安局紀檢組,法制科,要求重新調查他與唐家斌打架一事,但谷城縣公安局一直沒有給他一個滿意的答覆。爲此,李軍祥於今年11月1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訟訴。
谷城縣公安局在法庭上辯稱,負責處理李軍祥一案的民警出警迅速,調查程序合法並酌情進行了調解,此事已經處理完畢,不存在行政不作爲。李之所以多次上訪以至於狀告公安局,是因爲事發後,李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便把責任歸咎於公安局。
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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