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水利部門着力財務與經營管理工作的改革與發展,積極推進部門預算措施,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採購制度,有效地杜絕了了水利資金的跑冒滴漏,資金使用效益明顯提高。這是日前在海口召開的全國水利財務與經營管理工作會議上傳來的消息。
近年來,緊緊圍繞國家財政經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中心任務,水利部在財務管理體制,特別是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等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據介紹,截止目前,全系統已經順利實現了財務會計制度的改革轉軌,進行了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實行了“覈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的預算管理辦法,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共財務制度改革要求,進行了部門預算改革,調整了對水利企業及水利教育單位的管理方式,普遍推行了以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製爲核心的現代建設管理模式,水利國債項目招投標率已接近100%。水利投資大幅度增加、水利籌資渠道和方式呈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格局,資金使用效益明顯提高。
此次會議對近幾年的經驗進行了系統總結,並對進一步推進水利預算制度改革提出了具體要求:水利部作爲國務院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試點單位,要建立起統一、高效、規範的嚴格統一的財務管理體制,建立起預算資金安排、管理、使用一體化的監督約束機制。要樹立嚴格的依法辦事觀念,部門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即是法,任何機構和個人必須按此執行,否則即是違法。同時要注意合理安排好資金使用計劃,建立“先有預算,後有支出”及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觀念和辦事原則。
會議還指出:加強基礎管理是水利財會工作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的緊迫任務。要深化部門預算改革,依法加強水利資金預算管理,規範資金安排程序,從源頭杜絕水利資金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要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水利資金的申請與撥付制度,依法調度水利資金;要嚴格水利資金的使用管理,大力推行政府採購制度;要通過改革調整,理順體制和財務關係,加強財會基礎工作;要切實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堅決杜絕一切制度外收支和“小金庫”的存在,要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及內控制度,嚴禁亂借款、亂擔保、亂投資,加強資金流轉各環節的財務監督,努力降低資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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