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醫用助聽器的買賣,竟弄出7萬多元“回扣”。這只是市工商局昨日公佈的41起醫藥行業商業賄賂案中的“冰山一角”。
據悉,蘇州某聽力技術公司去年1月起在我市某大醫院設立助聽器研配中心。爲取得競爭優勢,該公司與這家醫院商定,向患者推薦該公司產品,可按30%比例“返利”給醫生。據統計,該公司前後共支付“回扣”7萬多元。工商部門認定該公司行爲構成商業賄賂,予以2萬元處罰。
市工商局同日向媒體公佈:今年工商部門共查處醫藥行業商業賄賂案41起,比去年同期增長78.26%。
這些案件與以往相比,除“傳統”的直接回扣外,手法更隱蔽,花樣更是翻新:
變相回扣。資助相關醫生、教授出書,購買高檔醫藥書籍饋贈,報銷有關教授、醫師參加非本公司會議的差旅費等。
自行調價入賬。即將低價購進的藥品、器械,用相關單據作掩護,調高進價後入賬。某醫院購進近萬元輸液器,入賬時則變成了近5萬元。
提高業務員提成。青山某藥業公司,爲避免“回扣”在賬面反映,大幅提高業務員提成比例,再由業務員從中向院方“表示”。
變折扣爲回扣。某醫院分別購進“京都蜜煉”144瓶和“壯腰健腎靈”50瓶,總價值3427元,院方按六八折只支付2336元,差價被列入“其他收入”科目,而未衝減進貨成本,如實將折扣入賬。
此外,醫藥企業以現金向院方表達“心意”,醫藥代表們則弄些餐票、的士票,作應酬費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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