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陳女士應約在南寧市星湖電影院附近的一間酒吧談美容室轉讓事宜,不想轉讓一事未談成,倒把一部精美的手機賠上了。
前幾天,陳女士在某媒體刊登了一則轉讓美容室的廣告。16日中午,一位自稱姓何的女士打電話給陳,說對陳的美容室很感興趣。陳邀其到美容室面談,何卻稱她已經到美容室看過了,並約陳到星湖電影院附近一間酒吧商談具體的轉讓事宜。
陳小姐如約而至,但不見何的蹤影。這時,一位自稱是何女士丈夫的男子跟陳說,何去停放小汽車,等下就來,他們可以先談。但雙方尚未坐定,這位先生的手機響了。因室內信號不好,他到外面接聽了將近20分鐘的電話。回來後,他對陳女士稱手機沒電了,借陳女士的手機用用,於是該男子邊打手機邊往外走。10分鐘後,陳女士發覺不對便到門外找人,但該男子已黃鶴一去不復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