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成都市最大一起涉嫌黑社會性質的案件在市中院開庭審理,以李建明爲首的21名“黑惡”分子悉數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審判。
由於該案人數衆多,龐大的“律師團”成員竟多達20人,昨日的庭審被安排在了中院最大的審判庭內進行。數百名羣衆及犯罪分子親屬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截至昨晚7時記者發稿時,這起被告人數衆多、罪名多、案情複雜的案件審理尚未結束。該案今日將繼續開庭。
上午9時55分左右,被告人一一被押上法庭。“黑老大”李建明走在最前面,雖然庭內溫度不低,但李卻披着一件很舊的軍大衣,步履緩慢,難掩一臉的沮喪之色,以往作“董事長”時的威風和趾高氣揚早已蕩然無存。看着昔日的“得力干將”在庭上與自己相隔不遠排成一字形,“老大”李建明只匆匆一瞥,便低下了腦袋。
在長達數十頁的起訴書中,檢方指控李建明等人共犯下8項罪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買賣槍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偷稅;虛報註冊資本;窩藏;包庇。
在法庭調查階段,面對公訴人的提問,李建明和幾名“得力助手”互相推諉犯罪事實,或稱不認識某某,或對某些細節含糊其辭。另外,面對衆多辯護律師的“排隊”發問,爲避免混淆,審判長不得不在法庭上臨時規定:律師提問前必須先作自我介紹。
檢方指控:身爲“蓉惠”公司董事長的李建明及同夥莊成瑋共同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據稱這是成都市首例以該罪名起訴的案件。
1995年5月的一天,李建明找到成都市三鑫冶煉廠法人代表陳川羚,在沒有一分錢資本的情況下告知陳川羚自己想辦一家公司,要求陳川羚爲其辦理公司營業執照,而且這家公司必須是能夠單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司,便於與四川化工廠做生意。於是陳川羚找到熟悉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程序的成都富達工業公司負責人莊成瑋(成都市三鑫冶煉廠股東之一、掛名副廠長)去全權辦理此事。在向成都市青白江區審計事務所申請註冊驗資的過程中,莊成瑋按照陳川羚的授意,爲上述兩家投資方虛開了兩張金額爲100萬元人民幣用作驗資的發票。憑這兩張發票及其它書面材料,騙到驗資報告後,順利地從工商部門領取了工商營業執照並開始經營,爲後來該公司發展成爲以李建明爲首的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99年4月初,李建明得知陳陽一夥不僅將蓉惠建材門市部的蘇利(綽號:燒娃、超娃)毆打致傷,還揚言:“你以爲你是李建明、葉毅春的小兄弟就不敢打嗦”的消息後,與王公嚴、葉毅春共謀報復陳陽。1999年4月25日下午4時許,在李建明等人的授意下,餘建章、周旭東等攜帶火藥槍、刀來到大同鎮金龍灣某農家樂找陳陽報復。在舉刀將陳陽頭部砍傷後,簡斌對着陳陽就是一火藥槍,站在廚房門口的余文慶也對着陳陽開了一槍,陳陽應聲倒地,簡斌、劉飛、余文慶又衝上前去用隨身攜帶的刀朝陳陽身上亂砍致陳陽死亡。
在昨日庭審現場,死者陳陽父母的代理律師與公訴人坐在一起。據介紹,其父母已向余文慶等12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00萬元。
1993年3月李建明刑滿釋放後,在青白江區大彎鎮從事個體經商。1995年7月,李爲了擴大經營規模、牟利斂財,便通過被告人陳川羚、莊某某(另處)以虛假的人民幣100萬元註冊資本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取得“成都蓉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自任董事長、法人代表,以“公司”名義經商。公司下設財務、業務、建材以及外勤、組織策劃4個部門。李建明爲其成員制定了500元—1500元的工資標準,按月發放,還制定了嚴格的紀律來統一公司成員的行爲。隨後,李建明等人先後網羅社會閒雜人員、刑滿釋放人員20餘人爲公司骨幹力量,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手段,在成都市青白江區大彎鎮、大同鎮、祥福鎮和四川化工廠範圍內強買強賣、肆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非法斂財。到2001年3月案發時,蓉惠公司違法經營額達人民幣2000餘萬元,而該公司也由非法勢力逐步演變爲以李建明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從1994年8月至2001年3月,該組織還實施其他刑事犯罪案件20餘件,並在實施犯罪行爲時致死1人、致傷19人。 (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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