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遼寧省瀋陽市的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的一批犯罪分子,爲他們的貪婪和罪行付出了代價。瀋陽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慕綏新和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分別被依法判處死緩、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馬向東昨天在江蘇省南京市伏法。同時受到審判的14名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嚴厲懲罰。
■一份舉報材料牽出十餘腐敗分子
1999年6月,一份反映時任遼寧省瀋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經濟問題的舉報材料,引起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高度重視。中央紀委牽頭會同遼寧省紀委和檢察機關,很快查明馬向東貪污、挪用公款以及多次到境外賭博等部分嚴重違紀違法事實,同時帶出他的“哥們”——當時的瀋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寧先傑、市財政局局長李經芳的腐敗問題。
隨着偵查工作不斷深入,馬向東的犯罪事實一一浮出水面。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間,馬向東利用他先後擔任遼寧省瀋陽市商業局局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兼市商辦主任、市長助理、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條件,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單獨受賄人民幣341萬餘元、美元23萬餘元、港幣11萬元和價值人民幣10萬元的內部職工股,同寧先傑等人共同受賄人民幣7.8萬元、美元50餘萬元及其他財物;同寧先傑、李經芳共同貪污公款美元12萬元,每人分得美元4萬元;他還挪用公款美元39.8萬餘元,指使寧先傑、李經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歸個人使用。馬向東對司法機關從其家中搜出價值人民幣1068.6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1999年10月,馬向東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還有寧先傑、李經芳。
對馬向東等人問題的深查細究,揭開了時任瀋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慕綏新的腐敗面目。
曾任遼寧省建設廳廳長、省長助理、副省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的慕綏新,自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利用職權,在審批項目、減免稅費、協調貸款、幹部提拔調動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受賄價值人民幣661.4萬餘元,並有價值人民幣269.5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從1999年7月到2001年6月,辦案人員通過對慕、馬案件的查辦,相繼挖出了一批“蠹蟲”: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市菸草專賣局原局長周偉,市政府原副祕書長遲若巖、泰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賈永祥和原副院長樑福全、焦玫瑰,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市國家稅務局原局長趙士春,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田英傑,市財政局辦公室原主任馬聲等。
2001年8月,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法案件分別由遼寧省大連市、江蘇省南京市等地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慕綏新、馬向東、郭久嗣、周偉等16名罪犯被押上法庭,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其中,馬向東、郭久嗣等2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慕綏新、寧先傑、周偉等3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把腐敗分子從權力位置拉下來並繩之以法,經歷了干擾和反干擾、腐蝕和反腐蝕的尖銳較量。馬向東被捕後,一方面拒不交代罪行,一方面通過收買看守人員遙控指揮其妻章亞非進行干擾辦案活動。章亞非自信“只要關係找到,用足金錢,就一定能擺平(馬向東)案子”,爲此不惜巨資行賄送禮,找關係、通路子。章亞非還四處遞送材料,歪曲事實,誣告他人,企圖爲馬向東鳴冤叫屈。鑑於章亞非的行爲已觸犯刑律,司法機關將她予以逮捕。那些爲馬向東、章亞非奔走的人也受到處理。
■大肆索賄受賄,幾乎到利令智昏的瘋狂地步
慕綏新、馬向東等人用人民賦予的權力大肆索賄、受賄,幾乎到了利令智昏的瘋狂地步。
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就亂辦事,是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奉行的辦事“原則”。無論是批准調撥資金支持貧困縣發展脫貧計劃,還是同意補貼資金解決居民飲水問題,這些照理都是他們職務的正常履行,而慕綏新、馬向東卻搞起了“有償服務”——把對方送來的數萬元“感謝費”、“活動費”裝進了自己的腰包。慕綏新拿了周偉的10多萬元賄賂,便違反組織程序和規定,僅在半年多的時間就把周偉從副處到副廳連提兩級,讓他當上了瀋陽市菸草專賣局局長。曾任瀋陽市自來水公司總經理的遲若巖,多次向馬向東送去賄款,如願地坐上了市政府副祕書長的交椅。
慕綏新、馬向東等腐敗分子周圍,總是簇擁着一些“大款”甚至黑惡勢力人物。遼寧高明集團董事長劉寶印因販私一夜暴富,他結識慕綏新後不斷送錢送物。劉寶印一語道破他的用心:“用錢鋪路,相信慕綏新會給我辦更多的事。”有了金錢的“滋潤”,慕綏新爲劉寶印減免了數百萬元工程項目稅費,甚至盡心盡力地幫助他推銷走私轎車。慕綏新所收受的賄賂中,有近一半出自像劉寶印這樣的“大款朋友”。在幫助一名“大款”緩交、減免有關稅費後,馬向東指使寧先傑向對方一次就索要了美元50萬元。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頭目劉涌,通過向馬向東、劉實、焦玫瑰等人行賄,爲自己編織了厚實的“關係網”和“保護傘”,一度在瀋陽市呼風喚雨,爲非作歹,由昔日一個地痞流氓搖身變爲擁有資產總額達數億元的嘉陽集團董事長。
這些腐敗分子還縱容、支持配偶、子女公開撈錢。慕綏新的前妻、女兒、女婿在瀋陽市先後註冊了十幾家公司。慕綏新爲他們謀取非法利益打招呼、批條子,直接給予關照。他的女兒依仗特權壟斷了瀋陽市燈箱廣告的經營,聚斂了鉅額財富。慕綏新、馬向東兩人的妻子還夥同收受賄賂。在慕綏新收受的賄賂中,其前妻賈桂娥經手的賄款就高達70餘萬元;平某於1999年5月同慕綏新結婚後,在一年多時間內就收受了100多萬元的錢財,她駕駛的高級進口轎車是慕綏新向某私營企業主“借”來的,她用的一張儲值爲20萬元的銀行信用卡也是別人“孝敬”慕綏新的。
慕綏新、馬向東不僅毀了自己,更嚴重的是帶壞了班子,帶壞了隊伍,敗壞了風氣。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涉及瀋陽市23名市、局級領導幹部。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受賄人民幣204.9萬餘元、美元2.5萬元、港幣6萬元和股票3.4萬股,他還利用受聘於某公司的便利,受賄人民幣67萬元;周偉受賄價值人民幣192萬餘元,侵吞公款人民幣18.6萬元,嚮慕綏新等人行賄價值人民幣31.5萬餘元。其他如寧先傑、遲若巖、賈永祥、樑福全等人受賄數額都達百萬元人民幣之巨。一些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違規“下海”經商辦企業,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
瀋陽市黨政幹部中送禮之風一度愈刮愈烈。慕綏新出國出差、生病住院、母親過生日,都不乏市、局、處級幹部和國有企業負責人送來“紅包”。自從當上副市長後,馬向東春節收受下級幹部的“紅包”逐年遞增。一個春節下來,他就有數十萬元人民幣的“進賬”。
上樑不正下樑歪。收送“紅包”之風在瀋陽市一些幹部中蔓延開來,對上送,對下收,數額從數千元到數十萬元,幣種從人民幣到美元、澳大利亞元、港幣等。辦事送“紅包”“感謝”,不辦事也送“紅包”,還美其名曰“聯絡感情”。收送“紅包”之風又助長了瀋陽市一些政府機關私設“小金庫”的現象,葬送了一批幹部的政治前程。
慕綏新、馬向東的腐敗給瀋陽市經濟建設造成了嚴重後果。握有瀋陽市土地審批大權的慕、馬,一手索賄、受賄,一手隨意審批土地、減免稅費。由於他們胡亂批地,瀋陽市從1997年至2000年期間,行政劃撥供地竟占城市建設供地總量的77%。如此高的比例背後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大量流失。據調查,2000年,瀋陽這個特大城市批租土地收回的出讓金僅爲人民幣7000萬元,而附近一個批地量遠不及瀋陽的中等城市,同年收回的出讓金卻高達人民幣2.8億元。
■權欲錢欲惡性膨脹,終被腐朽思想吞噬
落入法網後,慕綏新、馬向東等人追悔莫及。慕綏新在對他的罪行進行反思時說:“不聽黨的話,不講政治原則,放棄思想改造,這是我走向反面的根本原因,也是我最慘痛而深刻的教訓。”
從1978年底入黨並很快被提拔到領導崗位,慕綏新起初還比較謹慎,但隨着職務的快速升遷,他漸漸地忘乎所以,把政治學習和黨性鍛鍊扔在一邊。特別是就任瀋陽市市長後,他經常不參加黨委中心組的學習,支部組織生活也很少到場。在他的祕書印象裏,慕綏新任市長的前兩年僅參加過一次支部組織生活。馬向東好賭不好學習,講“哥們”義氣不講黨性修養。組織上安排他去黨校學習,他卻把大部分時間花在吃喝玩樂上,甚至多次同寧先傑、李經芳偷偷飛到境外賭博。
市委根據中央要求,組織全市局以上幹部集體觀看反腐倡廉影片《生死抉擇》。慕綏新竟以開市政府常務會爲藉口,不許任何人請假。放映現場留給慕綏新等市政府領導和一些委辦局主要負責人的座位空空如也。
缺乏科學理論的武裝,慕綏新、馬向東等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逐漸發生扭曲,喪失了最起碼的政治鑑別力和抵抗力。賈永祥在懺悔書中寫道:“隨着社會活動的增多,自己的思想也在悄悄發生變化,從對穿戴不太講究,到羨慕並追求像私營老闆那樣穿戴名牌;由看不慣揮金如土,到自己也想那樣做,琢磨如何想辦法去賺錢……”慕綏新、馬向東、郭久嗣、賈永祥、樑福全等人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觀念由此發生嚴重混亂,經不起金錢、美色、物質利益的誘惑,先從生活作風上打開缺口,傍“大款”、養情婦、迷賭博,沉湎於腐朽糜爛的生活,以至墮入犯罪泥潭而難以自拔。
同腐朽思想如影相隨的,是慕綏新、馬向東等人的權欲惡性膨脹。身爲市委副書記的慕綏新,常常藉故不參加市委常委會,對集體的決定,他要推翻就推翻,許多重要問題和決策就憑他一句話而定奪。他要提拔瀋陽市客運集團原總經理夏任凡,遇到集體抵制,就強行將原屬市交通局的客運集團改爲市政府直屬企業,夏任凡原地不動就提了級。土地開發中應收的上千萬元的稅費,慕綏新、馬向東大筆一揮說免就免,根本不經集體討論決定。討論、研究問題時,下級若有不同意見,慕綏新就大聲訓斥,滿嘴污言穢語。他曾狂妄地稱:“國家的法令、法規在我這裏也得變通執行。我同意的執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執行。”馬向東任常務副市長後,不可一世,他常說:“瀋陽市的事,大事和老慕說一聲,其他事就是我說了算。”
團伙性是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典型特點。他們以我劃線,任人唯親,培植個人勢力。他們各自形成了在政治上拉幫結派、在經濟上同流合污的“小圈子”。他們自以爲“鐵哥們”不會說出內幕,自以爲交往深厚的“大款”不會出賣自己,自以爲“關係網”盤根錯節不會被撕裂,肆意放縱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爲。
這些腐敗分子自恃手段高明,極善表演和僞裝。慕綏新不顧瀋陽的現實條件和承受能力,大肆舉債搞“政績工程”,擺出一副銳意改革、勤政爲民的模樣;馬向東讓人替他寫文章,侈談中青年領導幹部的榮辱觀,大講城市戰略新思考,把自己包裝成開拓進取、年輕有爲的形象;寧先傑裝模作樣地主動上交禮金十幾萬元,騙得“廉政幹部”的好名聲;賈永祥生活極其糜爛,在同事眼裏卻“正派、老實”;受賄90餘萬元的趙士春逢場作戲,多次在局機關內做廉政建設報告……有了層層的僞裝,慕綏新、馬向東等人更具有欺騙性和隱蔽性。然而,僞裝終究是僞裝,遲早總會被剝去。
塵埃落定,池水澄清。迷離的事實真相已大白於天下,淪爲罪人者已受到法律的懲處。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帶給人們的思考,卻如警鐘時時給人以啓迪和警醒,成爲我們當前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又一警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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