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流法院日前審理的一起奇特離婚案件:不惑之年的丁某因強姦自己老婆被對方起訴,要求離婚,而出庭指證父親行爲的正是他兩個已成年的兒子。
丁某與阿芬(化名)是北流市大坡外人,1978年經媒人撮合結了婚,阿芬爲丁某生育了4個兒女。隨着孩子漸次長大,生活日趨窘困,夫妻倆常爲經濟問題爭吵,並於1998年10月與丁某分居。
同老婆分居後,丁某很快便與同村的一寡婦勾搭成奸,不時幫寡婦幹活,還叫阿芬或兒女送好吃的東西給寡婦,稍有不從就拳打腳踢。丁某還在家多次剝光阿芬的衣服,不讓外出。一日,見阿芬在房間,丁某竟獸性大發,強行“非禮”阿芬。
阿芬被丈夫“強姦”後,再也忍無可忍,於今年8月毅然到法院起訴,要求與丁某離婚,兩個兒子也支持母親,到法庭作證。在兒子如實揭露下,丁某羞愧難當。
近日,法院經協調無效後,依法判決准許阿芬與丁某離婚。(覃世默、甘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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