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的初二學生張星癡迷網絡遊戲,逃學上網長達25小時,導致視網膜脫落,家長一怒之下將網吧老闆告上法庭。
12月13日,就讀於成都市城東某中學初二年級的張星以學校組織學生到城郊農村鍛鍊兩天爲由,向父母索要了50元生活費。到校後,張星對老師謊稱自己生病,要休息兩天。
當日中午2時許,他來到位於牛市口附近的一家網吧上網,這一上就是整整25小時。14日下午6時,他突然眼前一黑,右眼便什麼也看不見了,恐懼使他“哇”地大哭起來,網吧老闆把他送往醫院,並通知了家長。當家長趕到醫院時,網吧老闆沈某已經離開了,家長支付了治療費673元。張星被診斷爲視網膜脫落。
家長認爲,張星是未成年人,他在沈某開設的網吧裏消費,那麼沈某對他的人身安全就負有保護義務。當明知逃課上網對學生有害,沈某有責任也有義務阻止,但作爲成年人且又有大學文化的沈某卻採取“不作爲”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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