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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瀋陽市原副市長馬向東被南京市中級法院執行死刑。法院張貼的佈告中透露,馬向東是江蘇省首例注射死刑的被執行人。
今年9月,最高法院昆明會議要求,各地法院切實推行注射方法執行死刑。南京市法院積極籌備落實。
瀋陽市原副市長馬向東利用職務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976萬餘元,夥同他人侵吞公款12萬美元,挪用公款39萬美元歸個人使用,另有1068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情節特別嚴重,被南京市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二審維持原判。
佈告上稱,馬向東被執行注射死刑。經南京市法院證實,在經過方方面面的考慮後,也尊重了馬向東的個人意見,決定對馬實施注射死刑。
由於準備充分,整個執行過程十分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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