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公安部禁毒局、技術局、邊防局和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雲南省公安廳及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的指揮協調下,保山公安邊防支隊立案偵破的“11·12”特大跨省連環販毒案件,歷時12天在廣州市成功告破。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繳獲海洛因13.3767萬克,繳獲運毒車1輛和一批贓物。
11月12日11時30分,保山公安邊防支隊曼海邊防檢查站對一輛拉礦石的貨車進行檢查 時,從車廂圍欄鋼管內查獲海洛因1001砣,共10.2696萬克,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經審訊,二人交待,這些海洛因是從境外偷運到廣州交給鍾某的。經對案情認真分析後,該支隊立即成立了專案組押解兩名嫌疑人赴廣州對案件進行偵破。在公安部禁毒局、技術局、邊防局和廣東省公安部門的指導配合下、通過雲南省公安廳、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的協調指揮,11月20日,該支隊專案組在廣州某停車場內對兩名嫌疑犯人進行控制下交“貨”。23時30分,鍾某開車到停車場門口,經嫌疑人對其身份確認後,我公安幹警迅速將其抓獲。據鍾某交待,次日還有一批“貨”在廣州某賓館交易。24日16時10分,根據鍾某提供的線索,我幹警在廣州某賓館門口將前來向鍾某交貨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繳獲微型車一輛,從車內兩袋幹竹筍中查獲海洛因88塊,計31071克。
由此,歷時12天的“11·12”跨省特大連環販毒案在多警種的協作下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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