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江澤民同志在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80週年的講話中,集中全黨的智慧,系統、全面、深刻地闡述了“三個代表”思想,體現了“與時俱進”的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品質和“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由中國社科院完成的、日前正式公開出版的《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從專家視角,對當代中國社會階層變動狀況進行了分析,有助於我們進一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深對“三個代表”的理解。
12月11日,中國社科院《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正式公開出版,該報告對中國社會階層的分析富於時代感,引起了海內外輿論的關注。
課題組組長、社科院社會學所專家陸學藝接受了記者採訪。據介紹,這項研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社科院院長李鐵映直接佈置的;1999年初,數十位專家就開始進行調查研究;在這個過程中,李鐵映同志多次聽取彙報,作出指示。
這位負責人稱,報告提前問世,因爲江澤民同志“七一”講話發表後,社會上對當前社會階層變動狀況特別關注,有關方面要求課題組能及早提供調查數據和成果。
“十大階層”
1978年以來的改革開放,促使中國社會階層發生結構性的改變。研究報告對這種改變描述爲:原來的“兩個階級一個階層”(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階層)的社會結構,變成了十大階層;各階層之間的社會、經濟、生活方式及利益認同的差異日益明晰化。
馬克思針對19世紀早期歐洲資本主義或毛澤東針對20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中國社會提出的階級分析理論,在報告看來,已不能簡單地照搬來分析當代中國的社會階層問題。
課題組的專家指出,馬克思和毛澤東的分析主要用來“指導革命”,比較強調階級關係之間的對抗性;而現階段的研究則是用來“指導建設”,主要是更好地協調各階層之間的利益關係,以便更充分地調動各種社會力量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進一步穩定發展。
原來的階層分化是以政治身份、戶口身份和行政身份爲依據,報告提出的新的社會階層劃分標準,則依據各個階層對組織資源(政治資源)、經濟資源、文化資源的佔有情況。
按新標準劃分的10個社會階層是: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經理人員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專業技術人員階層、辦事人員階層、個體工商戶階層、商業服務人員階層、產業工人階層、農業勞動者階層和城鄉無業失業半失業者階層;它們分屬五種社會地位等級:上層、中上、中中、中下、底層等.
階層政治地位的變化
研究人員指出,在據以劃分階層和排列位序的三種資源中,組織資源仍具有決定意義,而經濟資源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變得越來越重要,文化(技術)資源的重要性則在近十年上升得很快,它在決定人們的社會階層位置時的重要性並不亞於經濟資源。
報告採用考察各階層中黨團員所佔比例的方式(這種方式被認爲簡單而又基本有效),對各階層的政治地位進行了測量,與以往的一些數據相比,有幾個階層的黨團員比例發生了升降變化,這反映出這幾個階層的政治地位有所變化。
第一,私營企業主階層中的黨員比例明顯上升。1993年私營企業主中黨員比例爲13·1%,1995年上升至17·1%,2000年進一步上升到19·8%。
第二,產業工人中的黨團員比例明顯下降。這與原來的產業工人隊伍發生分化有一定的聯繫。一些工人黨員退休了,另一部分工人黨員實現了上升的社會流動,進入了其他社會階層,還有一部分處於下崗失業狀態。而目前產業工人的一個新的主要來源是農民工,他們基本上都不是黨員,黨組織也很少在這批人當中發展黨員。
第三,專業技術人員中的黨團員比例在經濟改革後有所波動,但總的來說,這一階層的政治地位一直在提高,執政黨較爲重視從專業技術人員中提拔幹部和發展黨員。
報告說,綜合上述各階層的政治地位的變化情況來看,執政黨的社會基礎在逐步地向擁有經濟和文化資源的階層(經理人員階層、專業技術人員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傾斜,這是執政黨要實現經濟發展目標的必然選擇。但另一方面,執政黨近年來在人口比例較大的產業工人階層和農業勞動者階層中的社會基礎受到部分削弱。
從“金字塔型”到“橄欖型”
中國正處在轉型期中,社會階層結構同樣也在不斷地變遷。那麼,中國社會階層結構會朝着什麼樣的方向演變?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社會階層結構呢?
陸學藝告訴記者,關於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學術界有一種比較形象的說法,即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等級結構,它有龐大的社會中間層。與現代社會階層結構相反的是傳統社會階層結構,即頂尖底寬的金字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極少數人居於社會的上層,而絕大部分人則處於社會的下層。
歷史經驗表明,在社會中間層規模大的社會,社會資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較合理,經濟社會分配差距比較小,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利益矛盾和衝突一般都不會很大,這樣的社會最穩定、最可持續發展。
亞洲金融風暴中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不同表現證明了這一點。研究者分析,在此次危機中,韓國是應對能力最強、恢復也最快的國家,而這與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就已經形成一個龐大的社會中間階層不無關係。相反,作爲中下等收入國家的印度尼西亞,迄今尚未從此次危機中恢復過來,除了其他原因外,也與印尼社會缺少一個龐大社會中間層有關。
報告稱,判斷一個國家、地區是否實現了現代化,僅有3000美元的人均國民收入是遠遠不夠的。只有研究和揭示出一個國家或地區是否具有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形態,才足以更深刻、更本質地判斷這個國家或地區的整體現代化水平。
中國階層變化呈良性
陸學藝指出,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原來的階層發生分化,新階層已經形成和壯大;與發達國家相比,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的基本構成成分在中國已經具備,凡是現代化國家所具備的社會階層,都已經在中國出現,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出現了一個不斷擴大的社會中間階層和企業家階層;但中國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還只是雛形。
研究報告分析,社會中間階層不是某個階層的代稱,而是幾個具有相近或相似特徵特別是收入處於中等或接近中等以上水平的階層的合稱。按照國際學術界的分類,社會中間階層主要由兩大部分人組成:一部分是所謂老社會中間階層,包括中小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和富裕的自耕農;另一部分是所謂新社會中間層,主要包括大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經理人員、行政與管理人員、辦事員、商業服務人員和技術工人等。
報告說,1978年以來,中國的社會中間層規模有了非常快的擴張,可以說是各階層中擴張最快的。在社會階層結構現代化的過程中,對每個人來說,社會流動日益取決於公平競爭,能力主義準則逐步取代身份主義原則。
結構還只是“洋蔥頭型”
儘管中國已形成了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的雛形,但按照陸學藝的說法,還只是一個“洋蔥頭型”,並沒有形成成熟的“橄欖型”。他說,可以認爲,現階段中國的社會階層結構形態並不是合理的,這可以概括爲兩句話:該縮小的階層還沒有小下去,該擴大的階層還沒有大起來。
研究表明,目前我國農業勞動者階層規模過大,據統計,1999年在全部勞動人口中農民所佔比例仍然高達44%左右。而1992年,農業就業比重在英國爲2%,在德國和美國爲3%,在日本爲7%,在韓國也僅爲17%。
與此同時,我國社會中間階層規模過小,目前能夠納入中間階層的就業人口所佔比例僅爲15%左右。報告稱,這直接意味着社會資源分配較爲不平等。
對造成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發育滯後的深層原因,報告認爲是呈自發性狀態,制度安排和社會政策滯後和缺位。
報告分析說,根據國際經驗,如果說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經濟政策追求的是效率,那麼爲培育合理的現代社會階層結構所需要的社會政策,就應當以公平爲目標。這需要國家不僅關注經濟增長,也要注意制定相應的適於培育現代社會階層結構的社會政策,因爲經濟政策不能替代社會政策,也不能自發產生社會政策所需要的結果。
目前中國收入分配的現實是,階層差距和區域差距都在擴大。而資料顯示,1996年,占城鄉居民個人儲蓄總額40%的富有階層所納稅額佔全國個人所得稅總額的比例,還不到10%。報告據此認爲,在社會階層分化的過程中,中國的社會政策還沒有起到應有的調節作用。
社會制度創新明顯滯後,也阻礙了階層之間的相對自由的流動。其中最突出的是戶籍制度,它使廣大農民陷入結構性的機會不公平狀態。
報告指出,目前,有關產業工人、農業勞動者以及其他各階層在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中的位置、地位,各自利益的表達和保障,以及相互利益的調節和協調等問題,還沒有得到清晰、具體且符合公正原則和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需要的說明。歸根到底,問題的實質在於,我們還沒有真正弄清楚,在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過程中,社會發展的基本格局究竟應當是怎樣的,究竟應該形成一個怎樣的社會階層結構,以及如何培育這樣一種階層結構。這樣一種基本思路的欠缺,不僅難以真正澄清社會上廣爲流行的各種思想認識,也導致了一些制度創新的方向不明,導致了社會政策的搖擺不定和嚴重滯後。
陸學藝強調,聽認自發性不行,國家這隻“有形的手”必須發揮作用,培育合理的現代社會階層結構應該成爲今後社會制度安排和政策選擇的核心,藉此建構一個較爲完整的社會制度與社會政策體系。
各階層共贏
報告認爲中國現在社會各階層“不存在傳統意義上的敵我關係”,因爲“作爲階層而存在的各社會集團,都是社會主義的勞動者,都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報告指出:“現階段研究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目的,與革命時代不同:已經不是爲了鬥爭的需要去分清敵我友”,而是爲了實現各階層“共贏”。
爲此,有4個重大現實問題被認爲需要認真回答:
一是關於整個社會階層結構中誰是主導階層的問題。報告認爲,現代社會階層結構的主導階層應該是: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經理人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和專業技術人員階層;
二是關於社會中間階層在社會穩定和發展中的作用問題;
三是關於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理解產業工人的主人翁地位的問題;
四是關於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理解“工農聯盟”的問題。報告認爲,對於“工農聯盟”這個概念,應當根據新時代的社會階層結構特徵加以擴展或發展。“對於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事業來說,現在和將來所需要的,已不僅僅是傳統意義上的‘工農聯盟’,而是社會各階層的廣泛合作和‘聯盟’”。
陸學藝說,合理的社會階層結構是穩定的、開放的、有活力的,各階層可以通過廣泛妥協和合作來實現共同利益,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實現“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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