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親淚如雨下 |
昨天(2000年04月17日)上午,在天津水上公園蹦極時摔傷的女孩陳玲經核磁共振診斷末頸椎橫斷,胸椎壓縮骨折,脊髓挫斷。
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腦系外科副主任周長福昨天看了透視照片後說,陳玲的症狀看來比桑蘭還要嚴重,恢復健康的可能性不大。陳玲的其他症狀是:頭皮撕裂,顱骨骨折,顱內出血。
陳玲的母親得知上述診斷後淚如雨下。陳玲的姨媽失聲痛哭,她說沒想到情況比預想的還要差。
病牀上的陳玲在昏迷中說:媽媽,我覺得自己不行了,活不長了。
昨天陳玲的班主任到醫院看望了陳玲。據學校瞭解的情況,和呂鵬、陳玲同去蹦極的還有他們初中時候的同學。
■操作人員放繩過快
本報記者田利平自天津報道 “操作人員放繩的速度過快。”昨天,天津市水上公園管理處副處長龐連華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龐連華說,事故的具體原因目前仍在調查,其中包括設備的檢查,但初步調查的結果是操作人員的失誤。
他說,陳玲和呂鵬的腳釦並沒有脫開,蹦極繩也沒有斷。據記錄,陳玲和呂鵬的體重一共是100餘公斤,而他們使用的蹦極繩的承重能力是150公斤,蹦極繩有三種承重等級,分別爲35—65公斤,65—95公斤,95—150公斤。
蹦極者跳下前,按其體重的大小決定繩子固定的刻度,以使蹦極繩被蹦極者的身體拉到最大長度時也不會抵達地面(或水面)。然後,操作者會解開保險繩,將蹦極者慢慢放到水池中的船上。
龐連華說,操作者首先在蹦極者還未停穩時就放繩,致使蹦極者落在水池外。其次放的速度過快,使蹦極繩失控。正常情況下,蹦極繩放至最低點也不會接觸地面。
■“蹦極”是否通過檢測
本報實習記者樊宏偉報道 記者從負責“蹦極”器材檢測的國家遊藝機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瞭解到,天津水上公園的“蹦極”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檢測是合格的,他們主要是以國家頒佈的《遊藝機和遊樂設施安全標準》和“新西蘭、澳大利亞設備生產廠家標準”爲檢測標準。對於此次事故的原因則要看過現場後才能確定。
記者從北京市體育局經管處瞭解到,“蹦極”屬危險性大、專業性大、技術要求高的“三性項目”。根據《北京市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和《北京市體育運動項目經營資質證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營單位必須在通過國家遊藝機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的設施檢測和公安部門的安全檢查後,再由他們進行場地、人員、制度的檢測,合格方可發給資質證書才能經營。
我國現在還沒有一套完整的“蹦極”人員培訓方案,只是由產品生產廠家出具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北京市體育局有關部門表示,今年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和公安、工商等部門協調,讓有關經營場所限期辦證,並拿出一整套的人員培訓方案。
■蹦極事故驚動同行
本報實習記者周欣宇報道 昨天,記者電話採訪了北京經營蹦極項目的燕棲湖、青龍峽、龍潭湖三處旅遊景點。他們均表示要以天津水上公園蹦極跳事故爲警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用自己的生命保證遊客的安全。”
燕棲湖旅遊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看到本報報道後,他立即與總經理取得聯繫,並召集負責安全工作的幾位同事進行討論。他向記者介紹,他們的“火箭式蹦極”完全靠機械操縱,相對於靠人工操作的蹦極,安全係數較大,在一年多的運行中,從沒出現過事故。在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中,他們堅持“日檢查”制度,每天按項目對蹦極機的40多個部分逐一檢查,每天開業前由工作人員試跳。他認爲,人工操作的安全性主要取決於員工的素質。如果工作人員本着對遊客生命真正負責的精神,這次的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他認爲,天津的事故給同行一個教訓: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工作時間必須全神貫注。
龍潭湖公園的闞主任告訴記者,昨天上午已接到市旅遊局的通知,要求對旅遊景點的大型娛樂設備進行檢查。公園決定認真對待這次自查,消滅不安全因素。
青龍峽蹦極諮詢處的劉小姐對發生這樣的事故表示驚訝,她說,天津的事故的確是件壞事,但它卻給經營大型娛樂項目的旅遊景點上了最生動的一課。以後在安全防範上應更爲注意每一個細節,杜絕安全隱患。(田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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