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市政府法制辦傳來消息,爲了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本市對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所進行的清理工作已經結束。26件政府規章和219件政策措施被廢止或宣佈失效。其中與WTO原則有衝突的約10餘項,大多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享受的政策等方面。
據瞭解,此次清理工作是從今年10月開始,清理範圍包括從新中國成立至2000年底,我市發佈的現行有效的364件政府規章和588件政策措施。根據有關規定,凡違反法制統一原則、非歧視原則或公開透明原則中任何一項的規定,都必須修改或廢止。
據介紹,此次廢止的245件政府規章和政策措施中,涉及外商投資審批、享受的政策等方面的規章和措施約有10餘項,其中的一些內容與WTO原則有衝突,如市政府辦公廳於1980年“轉發國家外資管理委員會《關於中外合資項目談判、簽約的幾項規定》、《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申請和審批程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等三個文件的通知”,市政府於1994年發佈的“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外商投資管理工作若干問題文件的通知”等。
被廢止的規章和政策措施中,只有21件是1997年以後發佈的,其餘都是在1996年以前發佈。都是因爲主要內容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不相適應的,不符合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的,以及調整對象已經消失或者已經由新的政府規章代替。這其中年代最久的是1950年發佈的“北京市契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最近的是2000年發佈的“關於本市外貿企業所得稅問題有關事項的通知”。另外還有1998年發佈的“關於在八達嶺高速公路(昌平至八達嶺段)設置車輛通行費收費站的通知”、1997年發佈的“關於同意繼續解決城鄉低收入居民生活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等,這次也一併廢除。
據市政府法制辦有關人士介紹,今後隨着發展,與實際情況或相應規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政策措施還會隨時出現,因此清理將是一個長期的工作。另外,此次被廢止的政府規章和政策措施的詳細目錄將於近日上網,可以登錄市政府法制辦的網站查詢,網址www.bjf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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