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衡陽市衡陽縣井頭江鎮發生一起因醫院“執法”而引發的打砸事件。
據記者瞭解,當天中午1:40分,井頭江鎮衛生院副院長王勇帶領5名醫院職工在該鎮工商所一負責人陪同下,前往與醫院相距不到50米的縣藥材公司井頭江大藥房“執法”,就該藥房是否聘請醫生坐堂就診進行檢查。藥房主任肖建軍不讓王勇等上樓,並對王勇說:“你們沒有執法權,現在也沒有什麼醫生在看病。”隨後雙方發生爭執,肖用手指了王勇幾下,王勇於是對準肖打了兩個耳光,並對其狠狠踹了幾腳,導致肖受傷倒地。幾名醫院職工見狀也衝上前去,將藥房三個玻璃藥櫃砸爛,當時藥房另外還有2名女職員,其中一名女職員也在衝突中受傷。
12月18日,記者赴衡陽縣進行了採訪。井頭江鎮衛生院院長賀瑜玲對記者說,王勇當時是到藥房找坐堂醫生,而肖建軍不讓其進去,並且肖態度相當不好,用手指了王勇的額頭,王勇在這種情況下才動手傷人。賀院長承認藥櫃系醫院職工砸壞。賀同時對記者稱,他們醫院可以執法,因爲按規定藥房不能有坐堂醫生看病,醫院執法得到縣衛生局一副局長的認可。據賀稱,在此之前,醫院同工商所、派出所在該藥店查到了一醫生在坐堂就診,當時對醫生處以500元罰款。“是藥店搶了醫院的生意,纔會出現這種打人事件”,一位目擊者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觀點。羣衆反映:該藥店原確有一李姓老醫生坐堂處方。
記者後在衡陽縣中醫院見到了正在醫院接受住院治療的肖建軍,肖建軍臉上、脖子上有明顯傷痕。據醫生稱,肖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衡陽縣井頭江鎮衛生院到底有無“執法權”?記者昨天(20日)下午致電衡陽市衛生局醫政科,據醫政科一負責人稱:醫院無權進行執法,衛生行政執法只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才能開展,但藥店聘請醫生坐堂也屬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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