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國家對公共場所用品的衛生,一直只有4個字的糊模要求“清洗、消毒”,對於清洗、消毒後應達到何種程度則無定量的監測標準,上個月由衛生部正式發佈爲強制性行業衛生標準的《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準》徹底改變了這一狀況。記者昨日從市防疫站獲悉,武漢對這個全國標準出了大力。
武漢市衛生防疫站於1997年夏天接受了《公共場所衛生標準》的編制及研究工作,同時接受這一任務的還有其他6個城市的衛生防疫站。在3年多的的時間裏,武漢市衛生防疫站的研究人員通過對公共場所用品進行消毒試驗,提出了各種消毒標準,國家最後在制訂《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準》時全部採納了武漢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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