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消息,日本近日出動二十餘艘巡邏艇、驅逐艦和十四架飛機追逐國籍不明船隻,並於22日晚在中國東海將其擊沉。中的國際法學者稱,對日本的做法要分階段予以考慮,但是日本巡邏艦在可疑船隻不聽停船命令逃走時射擊其船身,的確有違國際法。
報道稱,專門從事國際公法研究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餘民才指出,要判定日本方面的做法是否違反國際法公約,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就是看日本巡邏船是否遭受到真正的攻擊。因此,他認爲,該國籍不明船隻在逃走時,沒有對日巡邏船開火卻遭到日方的射擊,那麼,毫無疑問,日本方面的做法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是,該國籍不明船隻其後向日本巡邏船開火,日方應戰導致可疑船隻沉沒,是合情合理的。
報道還稱,餘民才特別強調,國際公法在“正當防衛”上有着極爲嚴格的限制,除非是遭受到真正的攻擊,否則不構成“正當防衛”。專家還認爲,若日本方面處理此事不當,有可能使事態擴大化,將對於東亞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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