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傍晚,就在許多人輕鬆享受週末的時候,東海海域卻是日本戰機艦艇羣集,形勢異常緊迫。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方巡邏艇多次掃射一艘“形跡可疑”船隻,疑船被擊起火,於東京時間晚10點13分沉沒,船上15人落海,無一生還。
興師動衆 懸殊的力量對比
迄今爲止,關於事件的情報都來自日本官方的發佈,缺少其他消息來源。把這些通過日本媒體透露的信息綜合起來做一個回放,大致可以描繪出這樣一個追蹤軌跡:東京時間21日下午4點,日本海上自衛隊巡航機在奄美大島西北150公里公海發現“形跡可疑”船隻,並於22日凌晨向日本海上保安廳做了通報。海上保安廳派出25艘巡邏艇、14架飛機進行追蹤,6點20分在奄美大島西北240公里處得到確認。下午1點左右,於324公里處追上疑船並對空鳴槍,命令停船。由於疑船不聽命令,以15公里左右速度向西逃遁,下午4點左右,海保廳兩艘巡邏艇使用20毫米口徑機槍開始攻擊疑船船體,全部命中,甲板起火。疑船滅火後繼續向西逃跑,5點半於393公里處停下,後又逃出7公里,一艘巡邏艇靠上疑船,迫停成功。晚上7點,四艘巡邏艇圍住疑船準備採取拘留措施,9點過後疑船再次逃跑。巡邏艇前後約開火10次,目標照準疑船尾部的螺旋槳和發動機艙。9點35分巡邏艇射擊後再度圍住疑船。10點9分,疑船上有兩人突然開槍,致使巡邏艇駕駛艙兩人手腕負了輕傷。巡邏艇於是猛烈掃射,4分鐘後的10點13分疑船沉沒,15名船員投海,約2個小時後失去蹤影。
據日本媒體報道,針對這艘100噸左右排水量、逃跑時速在15公里上下的可疑“漁船”,日本海上保安廳出動了25餘艘巡邏艇、14架飛機進行追捕,海上自衛隊爲了保證“萬無一失”,甚至派遣了警戒機和排水量7200噸的宇斯盾驅逐艦坐鎮“威懾”,構築立體警戒態勢,殺雞使出了牛刀。遺憾的是,如此興師動衆,不但沒有把疑船捉拿歸案,15個落水的嫌疑犯竟沒有拿住一個活口。
法律根據 強調“正當防衛”
事態無疑是十分重大的。這是日本戰後56年來首次發動的船體攻擊,並且造成船沉人亡的嚴重後果。它使人們很容易聯想到日本近年制定實施“周邊事態法”及相關法律等一系列整軍動向,尤其是上月剛通過執行的《海上保安廳法修正案》和《自衛隊法修正案》,增加了在領海內射擊船體傷及人員時,可以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款。
但是,本次攻擊遠離日本領海,該條款難以援用。儘管日本媒體介紹根據海上保安廳法,在其他國家領海之外海域可以向船體進行威懾射擊,但數十年來一向慎用此法的海上保安廳爲什麼偏在日本加快軍隊鬆綁步伐的時期發動此類攻擊,確實令人費解。
另外,這次的事發地點,位於距日本鹿兒島縣奄美大島西北400公里、距中國領海260公里處,越過中日中間線進入了中方經濟海域。對空恐嚇射擊以及其後直接動武直至船隻沉沒都發生於此。日本的解釋是,開始追蹤時是在日方經濟海域,國際慣例和相關法律允許在這種情況下進入他國經濟海域繼續執行任務。這當然要引起中國的關注和重視。外交部發言人章啓月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中方對日本在東海海域使用武力表示關切,對這起船隻沉沒和人員傷亡事件表示遺憾。”
事發後,日本首腦立即強調海上保安廳的行動完全合法。強調可疑船隻出現在遠離日本領海的經濟海域時,要求檢查船隻根據的是日本的漁業法,後來的船體攻擊依據的是海保法和警察官職務執行法,最後的掃射是在疑船船員射擊後所做的反擊,理屬正當防衛。作爲政府正式見解,日本各大報和電視臺均報道了日本首相小泉23日的“正當防衛”的說法。
緊張後的東海 留下了15具屍體和一串問號
30個小時的追蹤結束,緊張過去的東海海域,除了留下了尚未查清國籍、目的的15具屍首之外,也留下了一些問題,有可能會成爲今後議論的中心。
“可疑船隻”從發現到追擊直至沉沒,都是在日本和中國的經濟海域,亦即公海之上。在非領海的公海海域,對所謂“可疑船隻”是否有威懾射擊乃至船體攻擊的權力和必要?這一點遲早將成爲日本和周圍國家輿論關注的焦點。日本民主黨幹事長管直人就提出了這個疑問。他說:“對方射擊之後的射擊是正當防衛,但在經濟海域命令停船的射擊則不是這麼回事”,要求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而同時,也有部分政要開始放風,要以這次事件爲由,策劃制定在公海上使用武器的法律,爲日本海上軍力開闢一塊新的自由空間。
日本強大的海上保安力量加上裝備一流的海上自衛隊,立體出動的結果,竟沒有捕獲一隻不過一百噸位、時速不過15公里左右的“僞裝漁船”,也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把原因歸於日本海上稽查力量武力不足,或訓練不夠,似乎也過於簡單。全程30小時的追蹤,8小時的至近距離接觸,是否沒有預想對方可能帶有武器?懸殊的力量對比之下,除了使用火器打擊,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可用?從最後一次槍擊到沉船隻有4分鐘的時間,是先前的攻擊造成的結果,還是海上保安廳所說的疑船自沉,要弄清這點,也要看能否有客觀的調查結果出來。
爲了搞清疑船的國籍、進入日本經濟海域的目的,大概沒有什麼手段比拘留船員更簡單更重要的了。已經和疑船數次接舷的巡邏艇,眼看着15名船員落水,最終沒有抓到一個活的。日本海保廳舉出的理由有兩點,一是擔心救上來的是亡命徒,自我引爆會與巡邏艇同歸於盡,二是天氣惡劣,浪高4米,下雨能見度低等。但船員身着救命設備集體投海,是否意味着他們沒有放棄求生的慾望?
如果說日本在擊沉疑船事件上,最初是興師動衆小題大做了的話,事情鬧到了現在這個地步,可能已經意識到是有些“演砸了”,連自己也覺得僅用現行法律解釋難免牽強之嫌。日本首相小泉在強調“正當防衛”的同時,暗示將考慮修改法律、研究制定領海外武器使用的標準,似乎也從側面說明了這一點。
而在行此亦攻亦守一舉兩得步驟之前,對上週六擊沉疑船事件的正當性能否自圓其說,將成爲日本有關當局當前不得不正面對待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但要想真正取信於人,證明海上保安廳採取的行動合理合法,不是研究好了輿論對策就可以輕易過關的,關鍵在於能否公開令人信服的事實出來。(孫盛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