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最近聯合發出通知:就切實維護國家軍事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向軍人軍屬提供法律援助等問題做出規定。
《通知》要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把軍人軍屬作爲重點援助對象,及時、有效、最大限度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對軍人軍屬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根據不同情況,適當減免相關費用。
《通知》提出,各地司法部門可與當地軍分區、人武部聯合設立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軍人軍屬的法律諮詢,接受軍人軍屬的法律援助申請,初步審查後轉交上級法律部門辦理。各地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辦理部隊和軍人軍屬的案件,要體現依法優先的原則,充分考慮涉軍案件的特點,在法定期限內迅速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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