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知識產權局獲悉,從今天起,全國各省市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設立專利代辦處。
凡申請設立專利代辦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須具備年專利申請量達到3000件以上等條件,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後方可辦理專利手續和各項專利事務,以適應專利申請量增長和專利事業發展的需要。
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管理司司長鬍佐超:入世後,(我國的)專利申請量要大大增加,過去申請專利,要麼直接到北京來國家知識產權局,要麼通過郵局來寄,專利申請人造成諸多不便,好多疑問不能得到及時解決。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最新統計數字顯示,最近幾年我國的專利申請與審批量持續大幅度增長,專利審批週期明顯縮短:自1985年到今年11月底,專利申請受理總量已達到135.1萬件,年均增長率達17.9%;除去被駁回和正在受理的,專利授權總量已達74萬件。從三種專利申請情況看,發明專利的申請量大幅度增長,1999年至2000年兩年期間,作爲技術創新主體的企業,其發明專利申請量已佔同期國內職務發明專利申請總量的63.4%;其2000年的發明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長138.3%,佔企業申請總量的比例較上年增長7.4個百分點。另外,我國向外國申請專利1026件,預計今年可達到2000件。因此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在具備條件的省市設立專利代辦處,爲專利申請人依法及時得到解答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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