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一批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嚴懲,一外省公安幹部高某某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死刑,經核刑後,該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高某某是某省縣公安局內保科科長,聽朋友說販賣毒品很賺錢,就於2000年5月間與齊某某預謀販賣毒品。同年6月8日,高某某、齊某某竄至河南省新蔡縣,以每克250元的價格從毒販王新領及張某手中購得毒品海洛因40克,後以每克335元至350元的價格先後4次販賣給趙鵬,獲利3800餘元,二犯將贓款分掉。本市公安機關經偵查,採取“釣魚”的方法,將高某某在本市抓獲歸案。(古津賢 張照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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