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報道:省電網直供區城市居民用電價格提高,農村農民用電價格下調,城鄉居民用電價格能否統一調爲每千瓦時0.4308元。
昨天下午,福建省物價局就此問題舉行聽證會。經熱烈討論並聽證後,19位聽證團成員形成合議意見,同意同網同價,但認爲調價幅度過高(由全國第16位調爲第7位)。要求電力部門不能收取不合理的中間環節費用,既減少城市居民提價壓力,又讓農民真正減負。
據福州日報報道,此次電價調整涉及全省27個縣(區),經測算,統一調價後,直供區內的農民年可減輕負擔4320萬元,每戶23.2元。城市居民每戶每月平均增支電費爲8.27元。
聽證會上,省電力公司負責人向聽證團和近200名旁聽代表說明城鄉居民用電同價及定價的理由,省物價局商品價格處負責人說明審覈意見。
“我對聽證會的合法程序和申請人材料表示質疑。”在昨天下午的聽證會上,廈門海關學會祕書長、廈門市政協委員、廈門市民盟常務委員公維貴語驚四座。公維貴提出四點質疑:
一、聽證團成員組成成分。根據《福建省價格聽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人大、政府有關部門,工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團體,新聞單位、要求調價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以及調定價項目有關的各方面代表和專家組成。但此次聽證團成員幾乎都是由政府部門組成。
二、聽證程序。根據《辦法》,聽證會上要有財務情況說明這一程序,但此次沒有。
三、調定價格意見書須經依法設立的中介機構審計、審覈上年度生產經營財務成本資料和當前生產經營財務狀況或預測分析資料,但此次聽證會不見有中介機構審覈。
四、信息不對稱:聽證會各界代表手中事前都沒有統一調價的申請材料,聽證會召開之前纔有部分代表拿到材料,如此複雜的聽證會,代表們很難提出意見。發言時間不對等:從下午2時開始的聽證會,都是聽證團成員發言,4時30分才由聽證會各界代表發言。
面對質疑,省物價局局長陳榮凱在聽證會上承認,根據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國家計委出臺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規定,申請調價者省電力公司在提供的材料上有缺失,如沒有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近3年經營狀況、財務報表決算、同行業和其他地區同行業的比較等,今後要加以完善。但他認爲,質疑中其他幾項都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此次聽證會合法有效。
聽證會成員在形成合議時,要求省電力公司補充作出電力運行成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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