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天首次公開曝光了今年內發生的3宗造成3人及3人以上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車屬單位名單(見右表)。市交通局局長王新建在全市交通行業安全工作會議上訂下了一條新“規矩”,凡是發生一次死亡4人及4人以上特大交通責任事故的,必須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
2001年深圳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出現部分企業瞞報、漏報事故的現象。王新建要 求交通運輸企業除按原有規定報告重大和特大事故外,發生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必須在事故發生2天內上報運管部門,並在事故結案5天內上報責任認定情況;發生死亡2人或2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及時向交通局領導彙報。對於發生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運輸企業,深圳市交通局將根據相關法規和事故傷亡情況,採取批評、通報、責令其停業整頓或不審批新增車輛和新增線路等方法予以處罰;凡是發生特大交通責任事故的運輸企業,一律取消當年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評選資格,事故損失嚴重的要在全行業實行通報批評;發生一次死亡4人及4人以上特大交通責任事故的,還必須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
今年重特大交通事故
1、5月18日,深發汽車服務公司一輛出租車失控,撞倒廣深高速公路上用沙袋堆積起來的隔離牆,與迎面駛來的一輛高速行駛的大貨車相撞,造成3人死亡,一人受傷;
2、9月12日,深圳市長途汽車客運公司一輛大客車在325國道線湛江官渡路段撞上一輛出租車,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一人輕傷;
3、12月22日,深圳市鴻基大型物件起重運輸公司一輛日產實力牽引車,在寶安區公明鎮玉律村路段與一輛違章行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3人死亡。(記者苟驊 通訊員許覺輝 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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