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一男子出車禍死亡後,存在銀行裏的50萬元鉅款被人冒領,妻子無奈之下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返還被冒領的錢。煙臺市開發區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銀行方面無過錯。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1月,煙臺市芝罘區的王女士與王先生結婚。6月3日,王先生在一次車禍中不幸身亡。王先生生前曾在中國工商銀行煙臺分行南山路儲蓄所分幾筆存入一年期定期存款共計50萬元,因家庭裝修,爲妥善保管,王先生將存單從家中拿到單位存放。
今年6月19日下午4時許,一個自稱“胡某某”的男子,持本人身份證和王先生的身份證及存單來到該儲蓄所。3位銀行工作人員在“胡某某”輸入正確密碼後,爲其辦理了取款並轉存業務。
6月20日,王先生的身份證被其親屬註銷。王女士後來發現存款被提走,即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即根據取款時填寫的身份證找到了胡某某。胡稱,他的身份證在此之前早已丟失。警方未對胡的筆跡及銀行取款單上的筆跡進行覈對鑑定。
今年12月6日,煙臺市開發區法院對本案進行宣判。法院認爲,銀行應負的是規範操作和必要的注意義務,原告的丈夫王先生對自己的存單和身份證及密碼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銀行在提款人持有身份證和存款人身份證、存單及輸入正確的存款密碼後,已履行了相應的審覈義務,理應支付款項,銀行爲提款人辦理提款及轉存並無過錯。原告的丈夫未妥善保管存單、密碼及身份證的行爲與錢被他人提走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銀行方面不應承擔責任。
據瞭解,王女士不服一審判決,已向煙臺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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