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規定時限內結案,法官要被亮“黃牌”警告,立審分家,實行大立案審判流程管理,書記員實行職業化,審判長實行選任和考覈制……廣州市中級法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日前受到當事人和司法人員的交口稱讚。
在廣州中院,法官只要打開辦公桌上的電腦進入法院信息系統,就可查到自己經辦的案件目前進入哪個環節。當案件快要超過審判期限時,電腦會發出提示,給法官亮“黃牌”警告;如果案件超期,法官的姓名和案件數就會以“紅牌”警告形式顯示在屏幕上。
據廣州中院院長吳樹堅介紹,該院將抓審限與審判流程管理結合起來,由立案庭對所有案件實行全程跟蹤,具體開庭由立案庭排定,經辦法官無權決定。該院規定結案時間,以便審理人員有章可循;規定立案庭對案件審限進行跟蹤和通報,經辦法官在收案後將案件審理進度信息及時輸入電腦,以便立案庭監督;如果需要延期或中止審理的,經辦法官按照權限報批後,將延期中止審理情況輸入電腦,立案庭根據法律規定的期限順延審限。立案庭每10天統計一次案件超審限情況,提請分管院長簽發審結督辦令。立案庭還於每月中旬通報超審限案件情況,督促各審判庭和法官重視審限。
立審分家,實行大立案審判管理流程也是廣州中院改革的重點。針對以往立案由各審判業務庭自己負責,自立自審,立審不分,各自爲政的混亂局面,廣州中院於去年建立了大立案格局。將分散在各業務庭的案件管理職能集中交由立案庭負責,立案庭對立案、送達、排期、庭前準備、開庭、宣判、結案、歸檔等流程進行全過程跟蹤和管理。這一措施的實施,極大地改變了法院形象。廣州中院紀檢組人員反映,大立案的實行有效地防止了當事人與經辦法官的庭前接觸,減少了“關係案”、“人情案”的發生。
如何監督法官工作,保證案件質量,歷來是我國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和熱點。爲了解決這個問題,廣州中院規定對審判長實行年度考覈和任期考覈,建立審判長考覈檔案,從政治素質、審判作風、廉潔自律、辦案數量、審判質量、調研水平等6個方面進行考覈,考覈不合格的,免去審判長職務。爲確保辦案質量,該院還制定了《廣州市兩級人民法院錯案和其他辦案過錯行爲處理辦法》、《崗位責任目標及獎懲規定》等,建立案件評查制度,並由審判監督庭負責全院評查,每季度檢查一次,發現錯案,一追到底,並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嚴肅處理。(鄔耀廣、劉學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