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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酒集團因扁鳳壺“津酒”外觀被侵權,將四被告告上法庭,日前經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判決,獲賠10萬元。
據瞭解,扁鳳壺“津酒”是天津津酒集團生產的,酒瓶爲扁壺型,雙面繪有三鳳圖案,在天津消費者中向有“花津”之稱。河北的久久集團及下屬的河北省青竹釀酒公司、北京盧溝橋酒廠生產的“精品金九九”酒,酒瓶也是扁壺型,雙面繪製的是雙鳳圖案,外觀與扁鳳壺“津酒”相似。
天津津酒集團在訴狀中稱,“津酒”的扁鳳壺瓶型已在2000年5月被授予專利權,“精品金九九”酒擅自使用扁鳳壺瓶型,給原告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被告在庭審答辯中認爲兩種酒雖然瓶型相同,但圖案差異較大,不承認有侵權行爲。
法庭經審理認爲,扁鳳壺“津酒”的外觀設計專利有效,應受到保護;而“精品金九九”酒的酒瓶外觀“整體與原告專利構成相似”,構成侵權。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銷燬剩餘酒瓶,經銷商也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生產商賠償原告經濟損失9萬元,銷售商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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