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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200餘名各界人士6日聚集在侵華日軍第731部隊罪證陳列館,集體簽名聲援侵華日軍遺棄化學武器的18名受害者及其家屬,支持他們通過法律手段向日本政府提出民間索賠的要求。
2001年12月17日和18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7起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爆炸、泄漏事件的18名中國受害者集體狀告日本政府一案開庭辯論,開始詢問證人,進行事實調查。
涉及本宗案件的事件共有1974年“紅旗09號”船船員在松花江受芥子氣毒氣彈泄漏中毒事件、1982年牡丹江光華街桶裝毒氣泄漏事件、1995年雙城市周家鎮炮彈爆炸事件等7起,涉案原告受害者共18人,他們的身心至今仍受着侵華日軍遺棄化學武器的嚴重毒害。
在這項跨國訴訟中,18名原告要求作爲被告的日本政府謝罪和賠償3.6億日元。
這宗案件是1996年初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正式受理的,直到去年5月該法院同意進入詢問證人和原告人的事實調查階段之前,雖經10餘次開庭,但一直沒有取得實質進展。
原告的日本律師中野比登志說:“在過去的5年裏,日本政府一直以本宗案件的訴訟請求法律理論依據不足爲由提出抗辯,阻止東京地方法院進行事實調查。”他認爲,中國受害者擁有向日本提出賠償要求的充分權利,這是以國際人道法、國際人權法和國際私法爲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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