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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孫梅講述這幾年受鄰居欺壓的經過(段毅剛攝) |
爲了謀取不義之財,陳麗(化名)不僅用欺騙、恐嚇等手段將只有母女二人的鄰居的財物長期剋扣並據爲己有,而且還對母女二人長期進行毆打和精神折磨。日前,北辰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判令惡鄰陳麗返還財物。
孫梅(化名)的母親孫秀芳(化名)長期患有癲癇病,神智不是很清楚。從1993年孫梅的姥姥去世後,就只有母女倆相依爲命了。
鄰居陳麗稱,孫梅的姥姥去世時將母女倆託付給她了,以後家裏有什麼事就由她幫着處理了。母女倆對此深信不疑,從此孫秀芳的工資就由陳麗代領,家裏的一切證件和貴重物品,包括存摺、首飾等也都由陳麗代爲保管。
1998年孫梅家的房子拆遷,拆遷費是陳麗代領的,一切手續都是陳麗代辦的。陳麗用拆遷費爲母女購買了一套單元房。陳麗告訴孫秀芳母女,房子是9萬元買的。
令孫秀芳母女困惑的是,她們總是無端地遭到陳麗的打罵。2001年8月31日,陳麗再次對孫秀芳進行毆打,並強行要走她身上僅有的30多元錢。當鄰居們看到陳麗再次對孫秀芳進行毆打後,遂撥打了110報了警,民警趕來後對陳麗的這一行爲進行了制止。
由於母女身無分文,家裏也是四壁空空,9月2日孫梅再次報警,要求民警協助她要回存在陳麗家中的財物。在公安民警出面解決後,9月4日,陳麗終於交出孫秀芳的工資存摺一個,戶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套、身份證、金戒指兩枚、耳環一對、孫秀芳的圖章一個、現金34.90元。
也就在當天,孫秀芳母女才知道,她們的房子不是用9萬元而是用73700元買的,所差17000元被陳麗據爲己有。孫秀芳每個月的工資也不是400元,而是800多元,三年多來陳麗共扣了她9千多元的工資。
在衆多鄰居的幫助和鼓勵下,孫秀芳母女將陳麗及其兒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兩被告返還給原告拆遷安置費、違約金、工資及存摺。日前北辰法院對此案審理後做出判決,同時法院將擇日開庭對孫秀芳母女的傷害賠償案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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