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天宣佈,他們已經破獲了香港《版權條例》修訂後最大宗非法使用盜版電腦軟件案件。
上週五(1月4日),海關人員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採取行動,突擊搜查尖沙咀一家涉嫌在業務活動中非法使用盜版電腦軟件的公司。海關人員當場拘捕一名37歲男子,並查獲22臺下載有盜版軟件的電腦。
海關發言人提醒市民,尤其是公司管理層和僱員,不要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
新修訂《版權條例》全稱是《2000年知識產權(雜項修訂)條例》,香港傳媒稱之爲“反盜版大法”,從去年4月1日起開始生效。它涵蓋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各個領域,對侵權行爲的懲罰措施非常嚴厲,最高刑罰爲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港元和監禁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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