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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元廣告贊助換取一張央視春節晚會現場直播入場券,900萬元廣告投入贏得圓桌貴賓一席之尊;爲了在節目中露個臉,10多萬人民幣換個合唱的鏡頭,很多演員還不能如願。辦了18年的春節晚會,今年依然賓客盈門。
各大品牌明搶商機
每年春節晚會首先確定的不是演員,而是進入直播現場前排的觀衆,他們能有機會在鏡頭前掠過,和臺上的大腕一樣,在全國人民面前露臉。他們獲得的入場券,是通過在春節晚會直播前後投播廣告獲得的。
昨日,記者從央視廣告代理商廣而告之有限公司獲悉:離直播還有一個月,2002年春節晚會插播廣告的A段已被各大企業訂滿,B段廣告也已排滿80%,直播前的20時準點報時字幕以260萬元成交。這些廣告贊助商首先獲得了晚會的入場券。
據該公司李霞小姐介紹,2002春節晚會廣告徵訂從去年11月開始,與往年一樣火熱,每年現場入場券的一半以上用於回報廣告商。從50萬到900萬不等,廣告商代表分別獲得觀衆席坐位和前排圓桌貴賓席,既是觀衆,更是演員。
高人出手名利雙收
廣告商不僅把錢花在明處,更把功夫下在了春節晚會的節目上,此爲高人。
在2000年春節晚會上,張惠妹唱起了可口可樂的廣告歌《給我感覺》,黎明帶來的是聯想新紀元廣告歌《HAPPY2000》;2001年春節晚會上,某葡萄酒的廣告歌《花樣年華》讓梁朝偉、張曼玉首開貴嗓;章子怡、鄭伊健合唱的就是某電視機廣告的主題歌,小香玉還當了回綠葉,把這個電視機的電視廣告情境在舞臺上演了一遍;馮鞏那個化裝相聲就更直接,把電視廣告語學得惟妙惟肖,還不忘把品牌準確地報一遍。
品牌廣告有機融入春節晚會節目,這種遠比直接投入十幾秒的廣告時間的效果要強。名利雙收的背後的付出,記者無從得知,因爲在記者手中的這份春節晚會廣告贊助條例,的確沒有表明節目軟廣告的價格。
北京觀衆江泊認爲這種含有廣告色彩的晚會節目還是能接受:“我想央視不會因爲一點廣告費砸牌子,這幾次的廣告歌曲帶來的都是大腕的難得亮相,像張曼玉,哪個導演請她在晚會唱歌,我看她未必會答應,但廣告商的一紙合同,卻讓她不來也難。受益的還是觀衆,在春節晚會看到張曼玉唱歌,還是很好玩。”
吃了小虧賺了大錢
不願透露姓名的某作曲家還是對這一現象提出了批評:“春節晚會的節目時間是以秒計算,2001年晚會上,趙本山演《賣柺》搶出了3分鐘時間,保住了潘長江節目的生命。春節晚會其實就是一場年度的文藝運動會,爲了爭取最後的出線權,不管是大腕還是新人,費出的心思往往是無價的,幾個難得的港臺巨星就掩蓋了節目背後濃重的商業味,佔據了內地不少演員的時間,我覺得不平衡。”
記者得知,去年的春節晚會,不管巨星新秀,不管內地港臺,所有演員、作者一律1000元報酬。這也是近年來纔有的新規定,以前上春節晚會的演員、作者都不收酬勞。同時這1000元也不是簡單的“酬勞”,這是支付給演員的與肖像權有關的金額,支付給作者的則包括使用、版權等多項費用,具體細則在演員、作者與央視籤的協議裏有明確規定,演員和作者不認可的話可以不籤。但到目前爲止,還沒有遇到過誰拒籤的情況。
爲什麼他們寧願放棄年底演出的黃金季節,來爲春節晚會“義務”打工呢?一位小品演員的話一針見血:“這是吃小虧賺大便宜。”
上了春節晚會,演員該年的出場費就會水漲船高,春節晚會也是演出市場年度風向標,要是節目火了,就他這樣的“中腕”而言,一年演出收入也不下300萬。
無名明星暗金求名
當然,爲上春節晚會,不少無名演員還自掏腰包,求拜各路神仙,於是,觀衆會發現:李光羲、李谷一與張也合唱《走進新時代》,他們左右站着幾個陌生的美麗面孔,她們在副歌部分張着嘴,鏡頭一一搖過。早年,央視導演張小海曾對記者感慨:“這些人情演員怎麼每年不絕?春節晚會魅力就這麼大?!”
記者的一位好友曾受託幫一位新人在春節晚會露過臉,花去了近10萬元人民幣,記者生疑,他一句點破:“託人找關係,在北京擺一席有面子的海鮮,花上1萬元,貴嗎?”
十多年來,春節晚會的賓客盈門,不僅僅是文藝的繁榮,更是在市場經濟的規律下、在名利的驅使中,我們生活中的一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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