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公開召開的全國性價格聽證會——鐵路價格聽證會明天舉行。小處說,爲省幾十元路費,“民工”有了和鐵道部平等對話的權利;大處說,讓公衆知情參政,推進了民主法制建設,這是一個歷史的進步。
消費者:支持價格聽證 反對春運漲價
昨天,記者來到人流如織的北京西站,隨機採訪了幾位正欲乘火車出差或回家的消費者,他們均表示反對鐵道部門在春運期間漲價。
在第二候車室,一位50多歲北京口音的乘客對記者的提問答道:“我認爲春節期間票價不該漲。車次還是那車次,服務還是那服務,爲什麼要漲價?”兩位家在蘭州來北京開飯館的中年男士說:“水都喝不上,爲什麼還讓乘客多花錢?”一位姓朱的先生說:“價格聽證方式挺好。但是應該討論增加車次,方便乘客,如果真能這樣,票價整體漲一下,不要漲得幅度太高,乘客還可以接受。”
在第五候車室,一位在中關村工作的粟小姐告訴記者,每年春節期間,火車車票都要漲價,作爲消費者來說是不願意看到的,首先,目前的票價已經不低,對於一部分收入不高的人來說已經是個負擔,漲價之後就更給人的出行增加了麻煩。其次,鐵路部門稱漲價是爲了控制客流量,但春節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還是要回家過節的,靠漲價來控制客流量顯然不能自圓其說。再者,高於平時幾倍的客流量已經讓鐵路部門的收入高於平時,那麼還有什麼理由漲價呢?
國家計委:鐵路價不是公益價 聽證會不是決策會
據新華社電(記者趙承)國家計委有關人士近日說,鐵路運價屬於《價格法》規定的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而不是有些人所認爲的那樣屬於公益性價格。
這位人士解釋說,《鐵路法》明確鐵路運輸是企業性質,國家對鐵路行業也是按照企業性質進行管理,對鐵路運輸行業有明確的盈虧考覈指標的。雖然鐵路運輸具有準公用產品的特徵,甚至現在還承擔着一些政策性的運輸和公益運輸義務,但它仍然屬於《價格法》規定的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不少人有一種誤解,價格聽證會就是價格決策會。近日,國家計委有關人士說,價格聽證,只是價格決策程序的一個環節,主要任務是論證價格變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依據《價格法》的規定,價格決策聽證是一種行政聽證,是政府爲了規範定價行爲,聽取社會意見的舉措。依據法律規定,價格的決策權在政府。
不過,價格聽證會在價格決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聽證辦法》明確規定,價格決策部門應當充分考慮聽證會提出的意見。當聽證會代表多數不同意定價方案或者對定價方案有較大分歧、難以確定時,價格決策部門應當協調申請人調整方案,或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再次組織聽證。
聽證會議程
12日的聽證會將從上午8時30分開始,下午16時30分結束,議程共9項:(1)宣佈聽證會注意事項;(2)介紹聽證會代表、有關出席人員構成及產生辦法;(3)申請人代表介紹方案並說明申請理由;(4)國家計委有關人員介紹價格政策、法律、法規,宣讀初審意見;(5)社會中介機構——利安達信隆會計師事務所說明對方案及有關材料的評審依據及意見;(6)聽證代表就方案及有關材料中涉及的具體問題提問、質詢,由申請人代表、中介機構代表解答,對具體技術性、理論性問題,也可以請經營者代表或專家學者代表解答;(7)聽證代表自由發言、辯論;(8)聽證代表作最後陳述;(9)會議總結並通報後續工作安排。會後,正式代表留在場內,審閱會議記錄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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