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至10日,本着對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江西省委、省政府就部分媒體公佈和社會傳言的萬載“1 2·30”特大煙花爆炸事故“21人死亡名單”,重新組織了有新華社記者共同參加的聯合調查。通過逐一覈實取證,調查組最終確認萬載“12·30”特大爆炸事故死亡14人,另有2人失蹤。部分媒體公佈的“21人死亡名單”嚴重失實。
2001年12月30日9時45分,萬載縣黃茅鎮攀達煙花製造有限公司發生爆炸,當日現場即清理出9具屍體。 1月2日,萬載縣公佈的傷亡數字爲14人死亡、61人受傷住院。此後,不斷有媒體對此次事故的死亡人數提出質疑與猜測。1月7日,一報紙媒體首先公佈了“21人死亡名單”,名單中死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及所在的車間、村組等十分詳盡。這份新的死亡名單的公佈,引起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1月9日上午,一個由江西省公安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宜春市政府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成立,下午,圍繞“21人死亡名單”,立即展開了調查。新華社記者參與、目擊了調查全過程。
記者見到,調查組9日中午抵達萬載後,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配合下,首先將“21人死亡名單”與縣委辦公室提供的 “12·30”事故死亡、失蹤人員名單,以及縣公安局提供的死亡、失蹤人員戶籍證明進行了初步覈對。隨後,調查組針對 “21人死亡名單”中有出入人員的情況,分組到縣公安局、縣人民醫院、中醫院、黃茅鎮政府、鎮派出所及永安村廟樹組等地,通過查詢人口信息系統和訪問當事人及親屬、鄰里等辦法,進一步開展實地核查、取證。
經逐一覈實,那份“21人死亡名單”中有3人被重複計算,2人屬失蹤,2人屬受傷正在醫院接受治療,1人順利逃離事故現場現在家中,1人雖已死亡,但名單中遺漏。
重複計算的3人分別是:“陽小英”、“歐陽小英”,她們實屬同一人,當地派出所已證明黃茅鎮前進村並沒有“陽 ”姓,當地習慣將歐陽姓簡稱爲“陽”姓;“黃庚華”、“黃根華”、“黃美英”其親屬證明三者實屬一人,“黃庚華”與“ 黃根華”按鄉音爲同音同人的小名,“黃美英”爲此人的戶籍名;“湯和平之妻”、“鄧清香”二者實屬一人,有戶籍證明。
失蹤的2人分別是:公司煙花分廠女職工,38歲的前進村人吳任娥;24歲的石眼村人黃長華。事故現場至今未找到她們的屍體。
受傷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的2人分別是:張義林,即“21人死亡名單”中的“張某”,爆炸時受重傷;“郭春玲”,在爆炸廢虛中被埋26小時後獲救。目前二人均神智清醒,能與人交談。
“21人死亡名單”提及的“35歲球殼車間女工,光明村人潘小平”,其家屬證實,她當時順利逃離,並未死亡,現在萬載縣馬步鄉的家中。禮花彈分廠34歲女工,爆炸直接引起者,光明村人潘小華已在事故中死亡,但“21人死亡名單 ”未提及。
另外,“21人死亡名單”中其他死者名字與縣委辦公室提供的死亡名單姓名對比,個別也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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