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想一下,你好端端地通過正規渠道買了機票,待趕到機場去坐飛機時,卻被告知自己成了“多餘的人”,飛機上已沒你的座位了。你只能改乘下一個航班,甚至根本無法成行。航空公司給出的回答倒也“理直氣壯”:我們機票多賣了一些,現在“僧多粥少”,很抱歉,你走不了了,但我們會給你補償。
近段時間由於新年來臨,假期將至,探親、學生客源增多,不少航班座位趨緊,一些飛往歐美的航班更是“一票難求”。據有關航空公司內部人士透露,在個別飛加拿大的航班上,機票超售甚至超過了100張。由機票超售引發的旅客投訴紛爭近期已發生多起,不少急着趕到大洋彼岸去探親、留學、談生意的旅客行程被硬生生耽擱,真是氣不打一處來!
據瞭解,航空公司之所以超售機票,是爲了充分利用航班座位,獲取最大化的經濟效益。因時常有一些旅客訂妥機票後,臨時改變行程卻不通知航空公司,致使空出座位無法再及時售出,結果白白浪費。爲避免座位閒置,航空公司出臺了超售機票的對策,這在國際民航界行之已久,已成爲一種行業慣例。
但這種做法帶來的弊病卻是顯而易見的,經常引發“多餘旅客”的不滿甚至憤怒,航空公司信譽也因此受損。爲解決機票超售的“善後”問題,航空公司的做法大同小異,無非是爲旅客改簽後續航班,安排交通與食宿,有時還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但深受機票超售之苦的旅客認爲航空公司誠意不夠,比如沒有在賣機票時,便“醜話說在前面”,告知存在走不了的可能性;有時明知機票超售很多,卻不提前通知旅客,讓旅客白白趕到機場空等;給旅客經濟補償時未亮出依據,實行“暗箱操作”,想給多少給多少……
據報載,機票超售問題已引起了歐洲國家的重視。歐洲委員會正審議一項法案草案,航空公司超售機票將面臨重金罰款,並給予每位“受害”旅客多達數百美元的賠償。國內民航管理部門是否也應出臺相關約束機制,給機票超售套上“緊箍咒”,保障旅客正當權益?眼看春運將至,客流顯著增加,旅客選擇坐飛機本來就圖個“快”字,如因機票超售耽誤了行程,豈不是件大傷腦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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