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各種費用的事情屢屢見諸報端,早已說不上新鮮,但拖欠律師費用的事情卻未嘗聽說,可偏偏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律師是懂法的,所以沾了法律上的事情律師們自然就自信,但偏就有人敢於“太歲頭上動土”,你懂法有什麼用,偏就不信這個邪,就不給你錢,看你敢怎麼樣!得,秀才遇着兵,有理講不清,好在秀才知道用法律保護自己,這才上了公堂。
此事從小處說是不講理,從大處說是不懂法,從人情方面來講就是不仗義了。現如今偏就是這樣過河拆橋、吃完飯打廚子、唸完經揍和尚的事情多,反正是用人朝前,不用人免談。
曾與一位商界的朋友聊天,說起賺錢的祕訣,其實就是一個“拖”字。別人的貨到了我這裏,貨款拖上一年半載再給他,別人的錢進了我的賬,貨卻等到降了價再發給他,反正是借雞下蛋,總是用別人的錢和東西在賬上轉來轉去,偏就這樣自己的賬戶便飽滿了起來。不是不給你錢或東西,反正現在不會給,要也不給,別急,別上火,踏實一年半載,該多少一文也不會少,反正我用你的錢已做了幾筆買賣,掙足了!
“拖欠”早已不是新鮮事,但敢於拖欠懂法的律師的錢,足見其有魄力,有膽量。但光有這兩樣是不行的,於情於理於法通通講不過去。奉勸一句,乾脆規規矩矩還錢吧!
不還錢的事情好辦,法院解決吧!偏偏是“拖欠”不好辦,也好解釋:“不是不給,只是手頭緊,現在不給!”不拖上你幾年,不夠訴訟時間,你連告狀的權利都沒有。玩的就是時間差,其實這點小伎倆大家都明白,只是沒有相關法律來治他。是該立個法好好整頓整頓“拖欠”這件大事了!(宋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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