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考試院獲悉,從2002年起,本市高考時間由原來的三天壓縮爲兩天,即每年7月7日、8日兩天爲高考時間,持續了20多年的高考時間安排爲什麼做重大調整?還有哪些變化?帶着廣大考生關心的問題,昨天記者訪問了教育部有關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說,高考日程安排取決於高考科目改革。目前,全國高考科目改革進展速度很快,同時各省市科目設置不一致,教育部對此沒有統一規定,各省市可根據自己情況設置高考科目。如天津市高考科目設置爲“3+X”,“X”指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有的省市實行“3+1+綜合”,有的實行“3+大綜合”。地方上科目設置不同,高考時間的安排也不盡相同,天津市“3+X”的科目設置,四門考試,安排在兩天的時間就可以考完全部課程,其它實行不同科目設置的省市,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將高考時間確定爲3天,4天甚至是5天。這是因爲“X”是變化的,有的省市開設的科目多,歷史、地理、化學、生物等,考生要參加各自自選科目的考試,因此在考試日程安排上不能重疊,要讓每一個考生都有機會參加自選科目的考試。
考試科目的改革與設置由地方政府決定。教育部明確規定,各地方有權自行決定考試科目的設置,今後“X”也可由大學自行決定,如北京大學可單獨要求報考北大的同學除參加“3+綜合”之外,文科生加考地理或歷史,理工科加考物理或化學或生物。考卷的命題有兩種形式:一是各省市委託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二是各省市自己單獨命題。此外,大學的選考科目由大學負責命題。
這位負責人強調,教育部的重要作用在於對高考時間的協調與管理,對部分統考試卷命題,同一科目在統一時間考試。錄取以省爲單位進行,地方自行決定高考評卷時間、錄取時間,教育部將高考科目設置權交與地方,也將高考日程安排決定權下放給地方了。(馬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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