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司法部的統一安排,中國首次國家司法考試定於2002年3月30、31日舉行,並於今日起至本月30日報名,已取得法律專科學歷人員仍可報考。
根據規定,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人員不能報考這次司法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報名人員應當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的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進修一年以上的人員可在其工作、進修地報名。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這次考試的考試內容與以前的律師資格考試相比並無大的變化。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應試人員有作弊等違紀行爲的,視情節、後果分別給予警告、確認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處理。這意味着應試人員有作弊等違紀行爲的,可能要面對終身禁考的處罰。
據悉,各省市司法廳根據司法部的這一安排,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已先後確定了當地的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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