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從事財務工作的杜翠芳來說,到銀行存取款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然而去年8月一次“平平常常”的取款,卻讓杜翠芳惹上了官司,原因是她從銀行“多”取了1萬元。昨(14)日,這起因取錢取出的官司在金牛區法院進行了第二次開庭。
在昨日法庭調查階段,原告方農行錦城支行爲支持自己的訴訟主張,當庭出示播放了本案中最具爭議的一份證據———事發當天銀行的監控錄像帶。農行錦城支行方面認爲,根據2001年9月25日,金牛公安分局委託重慶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對錄像帶作出的“送檢錄像帶記錄的銀行出納員遞交給儲戶的人民幣是6把”的鑑定結論,可以認定是杜翠芳多拿了1萬元。
杜翠芳的代理律師、成都天則律師事務所陳曉平律師則認爲,該盤錄像帶本身疑點頗多:1.錄像帶上沒有時間顯示,不能證明是事發當天的記錄;2.人像模糊,不能證明取款人是杜翠芳;3.銀行工作人員到底取出的是5把還是6把無法確認;4.錢幣面值極其模糊。陳律師說,僅憑這盤錄像帶就認定是杜“多”拿了錢,顯然證據不足。
面對原被告雙方激烈的辯論,昨日,法庭對這一關鍵的證據是否採納沒有明確表態,宣佈擇日再判。
新聞閃回
禍起“一匝錢”
2001年8月22日,當時任金牛工聯商貿有限公司財務人員的杜翠芳到成都市錦裏東路8號的中國農業銀行錦城支行城北分理處爲單位取款5萬元,辦完一切手續後,杜翠芳回到公司上交了款項。當天下午,銀行工作人員在扎賬時發現:銀行庫存現金少了整整1萬元。通過觀看當天的監控錄像,銀行確定是杜翠芳在取款時,由於銀行出納員的疏忽,多付了“一匝”錢(即1萬元)給杜翠芳。但對銀行方面的指認,杜翠芳又堅稱自己並沒有多拿這1萬元。雙方爭執不下,最終農行錦城支行於去年12月初將杜翠芳及其所在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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