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海關調查局局長季永珍因犯貪污、受賄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今天被上海市第一人民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同時對其非法所得摺合人民幣300萬元的財產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1月,被告人季永珍利用職務之便,截留並侵吞了上海市海關調查局的業務單位——上海國泰拍賣行送給該調查局的“春節慰問費”3萬元。1994至1997年間,被告人利用擔任海關調查處處長、調查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在經管大額罰沒物資定向處理(拍賣)的過程中,使常熟物資公司從中牟取了鉅額利潤。這期間,季永珍多次收受該公司的賄賂,包括價值人民幣45萬餘元的梅園山莊別墅一幢、4萬元的紅木傢俱一套和人民幣10萬元;同時,季永珍還主動向常熟物資公司索賄30萬元,投資於其家庭與他人合開的飯店。此外,季永珍對172萬元人民幣、12萬元港幣和3萬美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據此,法院法一審依法判決:被告季永珍犯貪污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名成立。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同時,法院對其鉅額財產中明顯超出合法收入的差額部分及其貪污、受賄所得一併予以追繳。
現年61歲的季永珍自1994年3月起,先後擔任上海海關調查處處長、調查局副局長、局長等職務,負責上海海關的相關調查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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