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午12時許,浙江省台州市110指揮中心接報,一位姓陳的男子剛剛從銀行裏提取的100萬元現金被兩名歹徒搶走。
幾分鐘後指揮中心的電話鈴聲再次響起, 一位姓曾的羣衆舉報說,在他們的加油站門前剛剛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船型摩托車與小貨車相撞,兩名騎摩托男子被撞出七八米遠的同時一包百元大鈔撒落一地,過往行人正在瘋狂搶錢,現場局面十分混亂。
事後據初步估計,被羣衆哄搶的現金大概有18萬元左右。12日警方要求參加哄搶者3日內將錢款交回,至15日下午僅有5名參與哄搶人員交回了不到5000元的現金。據悉警方將再次延長交款時間,18萬元何時能夠收回?記者對這起事件進行了採訪。
還螺絲刀的工夫,一百萬元就被搶走了
案發當日記者撥通了第一起案件的受害者,台州市椒江區某建築公司項目經理陳某的電話。據他講,當時他駕駛着一輛轎車與公司出納李某在椒江區鳳凰公園附近的台州市銀座城市信用社領取了100萬元現金(系工資款和工程款)。現金分裝在兩隻大尼龍袋裏,準備送到另一家泰隆信用社轉存。
領好錢後,他開動車子,轉了一個彎後,到了解放南路“芳香雞”快餐店門口,就覺得車胎“嗤嗤”作響。他下車一看,發現車胎癟了,於是他就到旁邊的修理店借了螺絲刀,動手換輪胎。出納李某因覺得坐在車內不舒服,也開門下來。等換好胎去還螺絲刀時,突然接到李打來的電話,說車上的錢(放在車後座)不見了。於是自己馬上打電話報了警。
李某在向記者描述被搶情景時說,當時有兩名男子衝上來,猛地拉開車門,拎起兩大袋鈔票,還未等自己反應過來,兩人已乘上騎來的一輛深色二輪船型摩托車飛速逃離了現場。
飄落的紅紙全是錢
看見羣衆哄搶而打電話報警的是金三角路段加油站站長曾蓉。1月12日中午,記者來到該加油站進行採訪,一進加油站,記者發現來這裏加油的車挺多。據這裏的員工介紹,由於該加油站位於台州三個區的交界處,所以平時這條街上總有很多人,加油的車也不少。
在隨後的採訪中曾站長向記者描述了哄搶事件的全過程。她說:“事發時我們正在加油站旁邊的山坡上吃中飯,猛聽到“砰”的一聲,隨即看到撞車處飄起一片紅色,大家仔細一看,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飄落的紅紙全是錢(新版的100元幣)。看見有人哄搶,我提議大家去幫助撒了錢的人,不能讓別人亂搶去。當時加油站的9名職工飛一般地衝下山坡跑到馬路上,奔跑中我打電話報了警。”
面對飛來橫財,許多人像發瘋一樣地狂搶
說起現場的情形,加油站的許多職工憤慨萬分。他們說,馬路上的人越聚越多,面對飛來橫財,許多人像發瘋一樣地狂搶,有的拼命地往挎包裏裝,有的使勁往衣袋裏塞,有的則乾脆夾在腋下,參與者足有近百人。
更有甚的是,一輛路過的麪包車竟停在路中間,車上的人下來參與哄搶。一個婦女下車搶了幾沓錢後就跑。一輛摩托車途經此地,車上一男一女(估計是夫妻)停車後,女的下來就搶,把自己的包塞得滿滿的,就想離開。加油站職工洪雲寶追過去,死死拉住那婦女的挎包帶,要她把錢交出來。豈料,開車男子加大油門,挎包帶拉斷了,人也跑了。氣憤難當的老洪將拿在手中的挎包扔向還在搶錢的人:“這樣的錢你們也好意思往家裏搬,太不像話了!”
後來加油站職工將奪回的錢用人牆圍在中間,防止有人哄搶,直到警察趕到現場爲止。
另一位當時也在現場的椒江區教委退休幹部方荷琴對記者說:“這幾天我的心情怎麼也平靜不下來,那些‘發洋財’的人太令人氣憤了。”她告訴記者,加油站有一個安徽來的打工小夥子,爲了奪回被搶的錢,連手都被那些參與哄搶的人抓出血了。她憂心忡忡地嘆息道:“說老實話,還是一個道德問題。”
謠傳說,加油站職工穿着制服纔沒參與哄搶
事件發生後,椒江區委、區政府、台州市公安局、浙江石油總公司、台州石油公司的領導先後前去慰問,對加油站職工的行爲表示了肯定。而此時社會上卻傳言說加油站職工是由於穿着制服纔沒有參與成哄搶的。
對此,加油站職工黃芳向記者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說:“我們當時是穿着制服,但當時的場面十分混亂,幾十近百人在哄搶,混在人羣中誰還認得出誰。而且當時那種場面,大腦反應就是一瞬間的事兒,也是人最本質的東西,誰還顧得上穿沒穿制服。”
加油站的職工們還對記者說,“當我們聽警方介紹了‘芳香雞’快餐店前的特大案件後,得知撞車後逃走的兩名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時,都覺得十分可惜,當時以爲錢是兩名男子的,怎麼也沒想到會是贓款。如果知道他們的錢是搶來的,我們早就把他們抓住了。”
警察來了,搶錢的人才很不情願地散開
1月11日晚上,記者來到椒江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當時的接警民警張回春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他告訴記者,幾乎在警方趕到第一起案件案發現場的同時,椒江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又接到了第二起案件的報警,稱:一輛快速行使的摩托車在市區金三角路段撞上一輛柳州五菱小貨車,摩托車上兩名男子連人帶車倒在地上,摔出七八米遠。車上掉下很多人民幣,散落在地上。一時間,過往羣衆上前哄搶。
由於兩案發地點相距僅400米,又都有騎摩托男子在場,當時警方就猜測這兩名男子應與搶奪鉅款的犯罪嫌疑人有直接關係。於是他們又立即趕赴該案的第二現場金三角路段。
但當警方趕到時,兩名騎摩托男子在撿了撒在地上的兩沓鈔票後,拎起了另一個包後早已奪路而逃,現場還有不少羣衆在哄搶地上的現金,看見有警察來了,搶錢的人才很不情願地散開。
犯罪分子使用的交通工具已被找到
經初步偵查,警方認爲100萬現金盜竊案是一起有預謀的案件。從銀座城市信用社的監控系統錄下的內容,可以清楚地看到犯罪分子踩點並用利器戳破車胎的場面。歹徒乘摩托車到營業大廳前停下,尾隨建築公司出納李某進入營業廳,不久出來。然後將一件特製的器具放在李某等所乘的車胎後。車子倒退時,壓上了該器具,漏氣。歹徒再乘摩托車尾隨在轎車後面,待其停車時,快速搶奪走車內百萬鉅款。兩名歹徒年齡在20至30歲之間,身高約在175釐米左右,一穿黑衣服,一穿灰白色衣服。
百萬盜竊大案在臺州當地引起了轟動,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此案,台州市、椒江區兩級警方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的親自指揮下,正在全力以赴偵查此案。浙江省公安廳領導於案發當晚即指示,要求台州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儘快偵破此案,將受害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目前,經過台州警方2天3夜的艱苦偵查,案件已有突破性進展。14日上午,犯罪分子使用的作案工具(駕駛的深色二輪船型摩托車)已經發現。該摩托車被扔在臺州市黃巖區一座大橋下的江中。浙江省公安廳專家已對摩托車進行鑑定,確定了偵查範圍和偵查方向。
5名哄搶者主動交回五千元
1月12日,台州市公安局通過台州各媒體,發佈《公告》,鄭重告誡參與哄搶的羣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8條之規定,在金三角路段的哄搶行爲已涉嫌聚衆哄搶罪,限在公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凡是參與哄搶的人員到台州市公安局或椒江區公安局講清問題,交回贓款,或將贓款直接匯入某城市信用社某賬號,警方將予以保密。逾期不交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警方在公告裏懸賞5萬元緝拿犯罪分子。警方希望廣大市民積極提供破案線索,協助破案和檢舉哄搶人員,對提供重要線索的給予5萬元人民幣獎勵。
但錢的誘惑力太大了,似乎比負刑事責任還重要。截至記者發稿時,即1月15日下午,僅有5名參與哄搶贓款的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交回了金額總計不到5000元的錢款。據警方介紹這5個人都是通過主動到公安機關承認錯誤的形式交回錢款的。
據悉,警方下一步將通過延長自首時間的方式再給那些參與者一次交回錢款的機會。
現在被竊走鉅款的某建築公司負責人痛苦萬分,希望所有參與哄搶的人都能夠良心發現,主動把錢交回來。(蔣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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