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調查局原局長季永珍,因犯貪污、受賄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今天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併罰,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同時對其非法所得摺合人民幣300萬元的財產予以追繳。
現年61歲的季永珍於1994年3月起,先後擔任上海海關調查處處長、調查局副局長、局 長等職務。法院經審理認定,2000年1月,季永珍利用職務之便,截留並侵吞了調查局的業務單位———上海國泰拍賣行以“春節慰問費”名義送至海關調查局的人民幣3萬元。
1994年至1997年三年間,被告人季永珍利用職務之便,在經管大額罰沒物資定向處理(拍賣)的過程中,使常熟物資公司從中牟取了鉅額利潤。其間,季永珍多次收受了該公司的賄賂款,包括價值人民幣45萬餘元的梅園山莊別墅一幢、該公司總經理錢錦榮的賄賂款人民幣10萬元、價值4萬餘元的紅木傢俱一套以及向該公司索取的用於投資其家庭與他人合夥開飯店的資金人民幣30萬元。
此外,根據偵查機關查獲並扣押的物品及審計報告等證據,證實季永珍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財產計人民幣172萬元、港幣12萬元、美元3萬元。
綜上,法院認定季永珍貪污人民幣3萬元,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89萬餘元,另有200餘萬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季永珍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法院同時判決,對被告人季永珍鉅額財產中明顯超出合法收入的差額部分人民幣172萬元、港幣12萬元、美元3萬元的財產予以追繳;對季永珍貪污所得人民幣3萬元、受賄所得人民幣40萬元、紅木傢俱1套以及位於常熟市的梅園山莊別墅1套予以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