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接到學生投訴稱,廣東××商學院某系舉行一次考試,竟然要連收3次費用。他們懷疑學校以考試之名大賺其錢……
學生的疑問:收二百多元給的還是盜版輔導書?
■熱線記者 許軍
爲了弄清情況,記者日前走訪了該校領導、學生和相關單位。據瞭解,在校方安排下,該校食品加工與管理專業的194名學生,於去年11月初報考食品檢驗工證書的等級資格考試,各繳費180元。11月中旬,系領導通知學生們,說上次所繳180元是報考中級證書的費用,建議再加30塊錢,報考高級證書,於是學生們又繳了30元。之後,學校給學生們發了備考所需的書籍一本。可是不久,許多學生卻發現,自己手中的書沒有出版社、印次,沒有標書價,書中存在一些錯別字,甚至連提示答案也有錯誤。有學生一打聽,得知學校只買回40多本正版書。
12月28日,也就是學生們參加筆試(理論考試)的前一天,學校突然通知正在備考的學生們,要再繳170元錢,筆試之後的實際操作考試將於今年1月21日、22日改在××農學院舉行。
這次參加考試的學生,來自綠色食品管理專業大三六個班。他們在學校通告的要考兩個證(其中一個是畢業證,另一個是相關專業的等級證書)的規定下,加之面臨着畢業,他們不得不參加報名考試。據調查瞭解,該系總共200多名學生,最初,有一部分人自願報考,但後來一些本不想報考的學生在校方的勸說下也都報了名,最後只剩下十多名學生沒有報考。
報了名的學生繳了錢後,翻着手中質量低劣的書本,心中不禁在問:我們繳的錢就只能買到這樣差的書嗎?28日上午,學校某領導在某班通知還得繳170元時說,先前學生交的錢已全部上交勞動廳,老師們分文未得;若有學生中途退考,校方將無錢可退。可笑的是在幾分鐘後,另一位領導來到這個班級時,竟然說上交給勞動廳的是130元。面對兩位領導話語中的矛盾,一些考生開始懷疑學校是否從這次考試中牟取私利,他們心中的疑問越來越多:學校收的錢真的上繳了教育局嗎?既然繳的210元錢裏含有實驗操作費,那現在爲何還要交170元錢?如果是租別人的考場和儀器,就需要這麼貴嗎?
校方:
費用是“被告知”要收的
日前,在××商學院管理系的辦公室,記者採訪了兩位負責此次考試的系領導,其中關鍵性的談話內容整理如下:
問:這次考食品檢驗工證書,考試合格後的畢業證將由哪個單位發?爲什麼會組織這次考試?
答:證書由廣東省勞動廳發。我們組織這次考試的目的,是爲了讓學生在踏入社會後有更多的就業資本。在畢業時,學生除了畢業證還得另考一個證,我們想,綠色食品專業的學生考勞動資格證(即食品檢驗工證書)應該與他們所學專業是相關的,於是就聯繫勞動廳組織了這次考試。
問:學生在去年11月初報考的是中級資格,爲何11月中旬校方建議學生們考高級?報考高級爲什麼要多收30多元錢?
答:我們覺得學生在本校的學習過程中受到了理論和實際操作的鍛鍊,以他們的能力可以考高級,於是主動與省勞動廳聯繫,讓學生報考高級。至於學生們再繳30元錢,那是勞動廳的規定,我們是“被告知”要收的。
問:學生當時報中級交了180元錢,包含哪些費用?
答:包括報名費、書本費、考試費、實驗費,其中上繳勞動廳130元,書費17元,而實驗品昂貴,實驗成本高。
問:據瞭解,發給學生們的書中,正版書不超過40本,而報考學生190多人,其它的是什麼樣的書?
答:書原本是勞動廳發的,只發了39本。我們沒辦法,只得用學校的機器照正版書印刷了一些發給學生。
問:學校爲什麼要讓學生們到其它的學校去考實際操作?
答:我們是被迫的。勞動廳派了4位考評員來我校檢查,之後以我校設備不夠齊全爲由,要我們到別的學校去考。
問:所以你們在28日通知學生交170元錢?
答:是的,我們也沒辦法,這170元錢到底有什麼用,我們想應該是用作考評費,場地租金、儀器藥品的使用費上了。
問:這170元錢是誰定的?
答:我們也不知道,是他們定的。
有關部門:
不清楚內情
事後,記者電話採訪了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部門,主要領導不在,一位專門負責該校考試工作的吳姓幹事,在回答××商學院繳的費用時說,他們的確交了130元錢,這錢包括報考費和鑑定發證費。問及170元錢時,他支吾說“那是××商學院與××學院聯繫定下的”。至於其它問題,這位辦事員則說他不大清楚。
採訪完吳幹事後,根據他提供的電話,記者拔通了××農學院的一位負責老師的電話,而這位老師剛接電話便以有事爲由掛了。
記者評說:把好事辦好
學校組織考試,幫助學生在校期間儘可能多地取得有關資格證書,以方便學生踏入社會後能有更多的就業機會,這本來是大好事。但是,如果考試的收費因爲出於各種原因而一變再變,其中又牽涉學校領導自己都說不清楚的費用,實在是於理不合。最起碼,收什麼錢,收得是否在理,都應給學生一個明白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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