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件:
吉利汽車的前臉兒像奔馳一直不是什麼祕密。但他們前不久推出的吉利豪情“少帥”卻把這種“模仿秀”推向了極致。吉利“少帥”的大燈用的是“大奔”C級車的形狀。從車頭望去,像“大奔”的不僅有車燈,還有水箱格柵、車標,而且都經過了電鍍處理,明光鋥亮,頗有些豪華車的氣派。原先鑲嵌在引擎蓋上的吉利豪情車標也像奔馳車一樣被豎了起來。總之是越看越像“具體而微者”的迷你“大奔”。
甲方說法:
對於這一問題,戴姆樂·克萊斯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給本報發來傳真。
該公司稱,戴姆樂·克萊斯勒把設計專利作爲其保護只是產權和抵制仿效的工具之一。爲此,戴姆樂·克萊斯勒已將其衆多具有特色的產品的設計專利分別存檔,包括在中國銷售的產品。
但是,由於各個國家的法律是不同的,評判事物的方式也不同。因此,判斷產品外觀的相似性是十分困難的。
鑑於上述原因,戴姆樂·克萊斯勒總是基於全球的角度非常仔細地對待每一個在不同國家可能發生的侵犯設計權的案例。
乙方說法:
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對記者說,現在有很多人還不明白什麼是知識產權,總認爲模仿了就是侵權,但是吉利認爲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吉利從來就沒有否認過是從模仿起家,但也並不說模仿是簡單的“克隆”。吉利所說的模仿是個學習的過程,是吸取別人成功經驗的過程。韓國車發展學習了日本,日本車發展學習了美國,而美國車發展學習了歐洲,這就形成了世界汽車創新發展的過程。你們說現在吉利車模仿了誰,是奔馳、是夏利,還是其他?要說有,它都有,說沒有,它都沒有,它就是具有自己特色的吉利車。
可以這麼說,經過這幾年的發展,吉利已完全具備了自己獨立的知識產權。模仿不是簡單的“移植”,而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少走彎路、創新發展的過程。吉利確實從模仿起步,但只用了不到3年的時間便跨越了一些汽車企業10多年的發展歷程,製造出中國價格最低的家用經濟車型。模仿並不代表落後,相反,模仿使人進步。
權威觀點:
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系專門研究汽車外觀設計的學者王波認爲,汽車外形的相像只是人的感覺,法律上很難界定。比如說吉利像奔馳,但事實上吉利肯定有跟奔馳不同的地方,最起碼是尺寸小了。所以即使奔馳申請了外觀專利,也難以得到保護。國外之所以不會或很少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國際上的汽車廠商都是超級跨國公司,他們追求的是不同的價值觀,追求的是個性。每一個品牌都會極力標榜自己的獨到之處。
汽車工業發展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賈新光認爲,目前國內沒有法律說不能仿造別人的車型,仿造最厲害時,130車的圖紙都不用到廠裏買,謄印社就有賣的。這種情況在中國習以爲常了,原因就是沒有遊戲規則。沒有遊戲規則你就不能說他犯規了。所以,當前最應該做的是制定完善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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