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消息:臺灣“行政院”昨天通過58項開放祖國大陸資金來臺投資服務業清單。臺灣將首先開放間接投資,第二階段再開放大陸資金來臺直接投資,未來還將評估和規劃大陸資金從事證券投資的時機及條件。
據臺灣媒體報道,這份清單中包括國際快遞陸地運送、小客車租賃業之旅客運輸、運動賽會行銷、運動組織之運動及其他娛樂服務、空運、廣告、一般旅館、食物服務等行業。具體的開放時間,還要等臺灣“立法院”完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的審議,才能確定。
“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指出,這是臺灣首次向大陸資金開放服務業。臺灣在加入WTO談判時,並未承諾開放所有服務業,對大陸資金的開放也是以這一承諾爲基礎的。以服務業的項目來計算,臺灣總共承諾對WTO會員國開放108項,第一批就對大陸資金開放58項,已超過一半。今後,臺灣有關方面將每6個月定期檢討一次,也會接受廠商或產業團體申請不定期檢討。
蔡英文指出,依據臺灣“入世”服務業特定承諾表的行業範圍,臺灣把開放行業分爲三類:第一類爲兩岸“入世”後優先對大陸資金開放的行業;第二類爲兩岸“入世”後視形勢發展再考慮開放的行業;第三類是暫不考慮對大陸資金開放的行業。
根據這一分類,“陸委會”訂出三項開放原則。第一,優先開放從事盈利事業投資,非盈利事業部分包括教育服務、人體健康服務業(如醫事、護理機構)配合臺灣的教育政策、醫療政策進行規劃;第二,優先開放由公司型態提供服務,而以自然人型態提供的行業包括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專業技師等專門職業人員提供的服務,將配合各項專業服務發展政策、專門職業人員考試政策、證照制度等進行規劃;第三,優先開放其他不具有經濟上壟斷性和政治、社會、文化敏感性,以及不致對臺灣經濟發展、金融穩定造成影響的行業。
臺灣方面對大陸資金的規範範圍包括:第一,直接投資:大陸自然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臺;第二,間接投資:大陸自然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佔有一定比例(暫定1/3)或有影響力的外國或第三地事業來臺投資。(陳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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