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年元旦報道的《楊柳青畫社告了張先生》一文報道的本市楊柳青畫社和張克強之間的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終有結果。昨天,在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協議註明,張克強停止複製、銷售楊柳青畫社享有著作權的“發財還家”等16種作品。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楊柳青畫社在整理、發掘傳統楊柳青年畫的過程中,形成了部分享有著作權的楊柳青年畫。被告張克強在繼承和整理楊柳青年畫的過程中,複製銷售了楊柳青畫社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侵害了楊柳青畫社的著作權。天津市古文化街民萃閣民族用品商店銷售了被告的侵權作品。
雙方達成的協議規定:被告張克強停止複製、銷售原告享有著作權的“發財還家”、“拾玉鐲”等16幅作品;被告張克強將未完成的涉訴作品的畫坯及複製用的絲版交由法院銷燬;自調解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張克強在本市強勢媒體刊登道歉聲明,向天津楊柳青畫社公開賠禮道歉;張克強一次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千元。另外,被告古文化街民萃閣民族用品商店停止銷售本案涉訴的16種作品。(張家民 樑爽 金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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