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重慶市民的各種城市環境噪聲污染有望得到有效控制,重慶市政府日前通過的《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對此作出了詳細規定。
住宅區和居民樓內環境噪聲污染一直是近年來困擾重慶市民的熱點問題。對此,這一《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在醫院、學校、科研單位、機關、住宅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新建、擴建、改建產生環境噪聲的工業企業;禁止在居民住宅樓內開辦產生噪聲污染的娛樂場點、機動車修配廠、印刷廠等,在此之前已經從事這些經營活動的,由當地區縣政府限期治理、轉產或搬遷。
《辦法》規定,居民使用家用電器、樂器進行娛樂、悼念等活動,排放的噪聲不得超過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晚上10點至次日早晨7點禁止在住宅區內使用家用電器、樂器發出噪聲擾民;中午12點至下午2點,晚上10點至次日早上7點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室內裝修、傢俱加工等活動。在住宅區使用廣播喇叭叫買、叫賣的也在禁止之列。
在高、中考前半個月內,在規劃區域內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夜間施工作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高、中考期間,禁止在考場周圍100米區域內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
此外,這一《辦法》針對一些交通工具產生噪聲污染也作出了相關限止規定。如晚上12點至次日早晨6點,禁止不符合夜航條件的運砂船和漁船在穿過城區的嘉陵江江段行駛;機動車在城區禁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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