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近改變了對進京車輛的管理辦法,以方便外省市進京車輛,推動省市間的交流與合作。
從昨天已經開始施行的進京車輛管理方法是:各地進入北京的車輛,不需再憑介紹信辦理“進京通行證”;臨時進入北京五環路(不含)以內地區的外省市車輛,駕車人憑身份證、駕駛證、年檢合格的車輛行駛證、尾氣合格證,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不進入五環路內的過境車輛,只登記駕駛證、行駛證即可。在目前北京五環路尚未全線通車的情況下,外埠車輛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的區域爲四環路(含)以內地區。
外省市駐京機構長期在京使用的車輛,需憑單位代碼證複印件(私人車輛憑車主身份證、暫住證)、駕駛證、行駛證、尾氣合格證和車輛第三者責任險,到駐京所在地交警支隊或大隊宣傳科登記備案後,到交管局辦證處辦理年度“通行證”(半年一換),並建立車輛和辦證檔案。
據悉,北京市交管局辦證窗口從今年起對外埠車輛備案手續實行計算機管理,並與各支(大)隊宣傳科聯網;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一律不進行登記備案。另外,在首都舉行重大活動期間,外埠車輛進京手續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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