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乘坐民航飛機的人常常有這樣的經歷:當你從笑容可掬的乘務員手裏接過機上免費贈送的食品時,你會發現,在五花八門的食品中,有不少是產地不詳,沒有產品標準號、配料表,甚至連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也找不到的包裝食品。
去年底的一次,記者乘坐國內某航班時,看到乘務員給每位乘客送上一盒包裝精美的類似乳製品的東西,裏面還飄浮着一顆顆黑色的圓球。但這隻食品盒上居然找不到任何文字,根本讓人搞不清楚喝下的當地是什麼玩意兒。一些乘客邊喝邊互相猜謎底,而不少乘客抱着“不吃爲妙”的態度乾脆把盒子放在了一旁。
據瞭解,目前航班上的免費食品大多是航空公司的地面食品加工點加工的。據反映,之所以在包裝食品上沒有註明生產日期等,主要由於航班客流量的不固定性等因素。但既然航空食品是面向社會消費者的,不論是免費還是收費,都應該讓乘客吃得“心知肚明”。我國《食品衛生法》第21條明文規定:“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在包裝標識或者產品說明書上根據不同產品分別按照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難道天上飛的就可以不受地上法律的約束?
記者認爲,航空食品也應該像普通的食用商品一樣嚴格遵循國家法規,千萬不能變成“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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