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家住本市南開區的國某某因以擴展尋呼臺經營規模爲名,以高息爲誘餌,非法吸攬公衆資金100餘萬元,昨日被推上了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的審判臺。
被告人國某某,今年50歲,家住本市南開區三馬路,系本市某技術裝備公司經理。
1997年9月至2000年5月,被告人國某某以擴展其經營的兩家尋呼臺的經營規模爲名,用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四至八倍的年息,先後與黃某某、樑某某、聶某某等25人簽訂集資證明書,非法吸攬公衆資金100餘萬元。後警方經偵查將國某某抓獲歸案。國某某所吸攬的資金至今未能歸還原主。
在昨日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了黃某某、樑某某和聶某某等人的陳述和集資證明書、收據以及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表等證據,這些證據都能證明國某某非法吸攬公衆資金的事實。
在庭審中國某某供認,他爲擴展尋呼臺的規模,便託朋友以高息爲誘餌,非法吸攬了100多萬元的資金。這些資金的最高利息爲25%,最低爲20%。所有這些錢都被投入了尋呼臺。但是令其沮喪的是,尋呼臺卻未能贏利。
國某某的辯護人稱,國某某價值10餘萬元的物品已經讓被害人拿走,被拿走的這些物品應該被認定爲贓款返還,從而減輕對國某某的處罰。
公訴機關認爲,國某某法制觀念淡薄,以提高利率的手段,吸取他人的存款,且數額巨大,其行爲已經觸犯了我國刑律,構成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據介紹,和平區法院將於近日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記者張家民通訊員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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